【美國tn簽證】某些職業的NAFTA |TN簽證 |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可使用TN簽證在美工作 |
合格TN簽證工作者證明:(1) 他們加拿大公民或墨西哥公民、(2) 他們美國工作職位屬於NAFTA中所列工作職業之一,且這個美國工作職位來一個美國僱主,或者該外籍工作者要來美國提供專業服務是因為受僱於一個加拿大或墨西哥僱主,以及 (3) 他們具有能力擔任美國NAFTA工作職業。
NAFTA工作職業會要求工作者要有大學學歷或專業執照。若是NAFTA中工作職位要求某種學歷話,該學歷是可以任何其它教育或工作經驗取代。TN簽證工作者學歷可以來一個3年制課程。
TN工作簽證申請中美國工作是一個安排全職或兼職工作,且該工作來一個美國僱主或者該外籍工作者是代表他們加拿大或墨西哥僱主來美國提供專業性服務。換而言,TN簽證工作者是可以自僱人士。
TN工作簽證申請中預先安排工作,不能是外籍工作者一個他們或主要控股股東美國法人(公司)提供專業性服務工作。一個美國法人若是主要該外籍工作者所控制話(像是一個該外籍工作者美國經營獨資企業),是無法符合TN簽證中美國法人定義。
用來判斷該外籍工作者於美國法人是否具有主要控制權考量因素,可以包含但限於:該美國法人是否為外籍工作者創立、外籍工作者是否該美國法人有或主要實際控制權(即不管他們擁有多少股權)、外籍工作者是否該美國法人獨一或主要所有權人、或該美國法人收入是否主要或只有給予外籍工作者。
TN工作簽證最初簽證有效期限是可以到多3年時間(墨西哥公民TN簽證本身每次只能給到1年時間)。TN簽證續簽()有效期限每次可以到多3年時間,且TN簽證沒有規定可以續簽()次數。
若是美國移民局TN簽證到期日前收到續簽申請話,該TN簽證工作者簽申請審核的期間,可以繼續美國合法工作240天(8個月)時間。不過,TN續簽申請正在審核的期間中,TN簽證工作者是可以進行國際旅行。續簽(延長)TN簽證替代方案為直接提出一個TN簽證申請。
TN簽證工作者可以簽證開始日期前10天內入境美國,且可以簽證結束日期後多留10天。不過,TN簽證工作者不能夠那多出來20天內工作。若是TN簽證工作者工作簽證結束日期前終止話,該TN簽證工作者會給予額外60天美國居留時間,這段時間稱為限期(grace period)。不過,TN簽證工作者不能這60天限期中工作,因為這段時間目的是TN簽證工作者待美國尋找工作機會或者是處理美國剩下來事物而給予。
TN工作簽證有3個主要要求需要滿足:TN簽證申請方美國移民局、美國國務院、美國海關證明 (1) 該外籍工作者為加拿大公民或墨西哥公民、(2) 美國工作職位屬於NAFTA中所列工作職業之一,且這個美國工作職位來一個美國僱主,或者該外籍工作者要來美國提供專業服務是因為受僱於一個加拿大或墨西哥僱主,以及 (3) 外籍工作者有能力擔任美國NAFTA工作職業。
來美國僱主信件,應包含:
申請TN簽證流程總共所需要時間包含 (1) 美國移民局或美國邊境海關審核TN簽證申請(I-129表單)處理時間,以及 (2) 通過美國境外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領事處理(DS-160表單)等待時間和處理時間,若是該外籍工作者目前人美國境內或是沒有資格美國境內提出“美變簽證身份”(change of status)申請。
加拿大籍TN簽證工作者可以選擇預先向美國移民局提出TN簽證申請或者是選擇美國邊境(像是機場)直接向海關提出他們TN簽證申請,而墨西哥籍TN簽證工作者要通過領事處理(需要去美國駐外領事館面談)除非為續簽或是要申請轉換僱主。來説,加拿大籍TN簽證工作者美國邊境向海關提出TN簽證申請會,因為只要所有文件準備即可以去讓海關審核了。
美國移民局審核TN簽證I-129表單時間粗略估計需長達3到5個月時間。不過,申請TN簽證I-129表單這個環節是可以選擇加急處理服務(I-907表單)。加急處理是一項美國移民局提供選擇性服務:美國移民局保證會15日內(歷日而非工作日)給加急處理TN簽證申請案件一個回覆。若美國移民局對加急處理綠卡申請案例發出“案件拒絕意向通知”(NOID)或是“補充證據要求”(RFE)時,15曆日會美國移民局收到TN簽證申請方回覆後開始計算。若是美國移民局沒有規定時間內給出回應,加急處理服務費用會退申請者並且美國移民局會繼續加急處理該TN簽證申請案件。請注意,美國移民局給出的回覆可包含批准通知、拒絕通知、拒絕意向通知(NOID)、補充證據要求(RFE)、或是展開詐欺或陳述綠卡申請案件做調查。
目前加急處理TN簽證申請案件服務費用$2500美元。加急處理服務可以美國移民局提交綠卡申請案件時一起請求,或者可以綠卡申請案件收到後決定前升級成加急處理。
美國移民局(或美國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或者是美國邊境海關)批准TN簽證申請後,該外籍工作者接著轉成TN簽證持有人身份。可以通過3種方式轉成TN簽證持有人身份:(1) 美變簽證身份(change of status)、(2) 領事處理(consular processing)後入境美國、(3) 美國邊境(像是機場)美國海關批准。
美變簽證身份(change of status)是美國境內居住並且保持著合法非移民簽證身份人使用。領事處理(consular processing)是居住海外(美國境外)人或是沒有資格美國境內調整身份人,不能選擇“美變簽證身份” 人(包含那些有違反過美國移民法外籍人士),例如:之前美國待超過簽證允許時間人、非法工作人、入境美國使用簽證是允許他們美國境內轉到另一種簽證……。
海外 (美國境外) 居住人或是沒有資格申請做“美變簽證身份(change of status)”人,只能通過美國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領事處理或者是美國邊境向海關提出申請來取得他們TN簽證持有人身份。
領事處理過程中會要求該外籍工作者到指定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面談。進行領事處理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是分配該外籍工作者自己國家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會,但是某些狀況下,該外籍工作者是可以作為“第三方國家國民”別的國家 (即不是美國不是自己國家)進行領事處理取得其TN工作簽證。 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面談批准後,該外籍工作者接著美國邊境(是機場)海關批准入境美國。換而言,通過領事處理外籍工作者取得其TN工作簽證持有人身份後一個步面談批准後入境美國這個動作。
加拿大籍TN簽證工作者還可以選擇直接美國邊境(像是美國國際機場、美國預檢\飛行前站)向海關提出他們TN簽證申請,或者是可以預先向美國移民局提出TN簽證申請然後拿著批准的TN簽證向海關申請要轉成TN簽證持有人身份入境美國。墨西哥籍TN簽證工作者要通過領事處理(需要去美國駐外領事館面談)來取得他們TN簽證身份,除非他們要入境美國時有一個有效期限內TN簽證而且他們只是要轉成TN簽證身份而已(像是墨西哥籍工作者只是要他們TN簽證有效期限內轉到僱主底下工作而已)。
於美國生活並且持有其它類別非移民簽證身份人來説,會有2種方法(或3種方法若為加拿大公民)來取得他們TN簽證持有人身份:
(1) 美變簽證身份: 這是選擇因為該外籍工作者需要離開美國能申請調整成TN簽證持有人身份。若是該外籍人士符合“美變簽證身份”申請資格(沒有違反美國移民法)話,該外籍人士非移民簽證身份會在批准的TN簽證開始日自動轉成TN簽證持有人身份。若是該外籍人士“美變簽證身份”申請拒絕或是因為別的原因需要改成領事處理話,則可能需要提出“對批准的申請或請願行動(I-834表單)”申請。
(2) 領事處理或是海關邊境審核: 這個方法會選擇,是因為該外籍人士證明他們待美國時間中保持著合法非移民簽證身份,或是他們TN簽證申請批准前(當TN簽證申請審核中時候)進行國際旅行。加拿大籍TN簽證工作者可以選擇直接美國邊境(像是機場)向海關提出他們TN簽證申請,而墨西哥籍TN簽證工作者要通過領事處理(需要去美國駐外領事館面談)除非他們入境美國時有一個有效期限內TN簽證而且他們只是要轉成TN簽證身份而已。
若是該TN簽證工作者跳槽到另一個美國僱主(公司)底下工作話,一個TN簽證申請提交到美國移民局。TN簽證工作者要等到他們TN簽證申請批准後,才可以開始僱主工作(TN簽證沒有像H1B簽證中轉移規則)。
TN簽證工作者若是轉到同一個僱主之下另一個辦公室或分公司(即不是獨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話,是需要提出一個TN簽證申請。
TN簽證工作者是可以同時多個僱主工作(即兼職),不過,所有僱主提出TN簽證申請,而且所有工作職位屬於NAFTA中所列工作職業之一。
若TN簽證工作者工作條款和工作條件(或簽證資格)發生變化(material change)話,提出“修訂TN簽證請願”申請。
若是該TN簽證工作者美國工作其簽證結束日期前終止話,該TN簽證工作者會給予一個60天限期(或是一個直到簽證結束日期期限,若簽證結束日期早到話)能夠繼續待美國尋找別的工作機會、轉到別種類型簽證身份、或是處理離開美國前剩下個人事務。不過,這60天限期中,該TN簽證工作者是可以美國工作。
TN簽證工作者配偶和撫養孩子(未婚且21歲子女)可以使用TD簽證居留美國,但是不能夠美國合法工作。TD簽證持有人是可以美國讀書(説TD簽證持有人是需要額外轉成F1學生簽證去唸書)。
拿著TD簽證家人是需要與主要TN簽證工作者有國籍。不過,TD簽證家人若不是加拿大公民話,入境美國前通過領事處理取得他們TD簽證。
美國移民法中具有“雙重意圖”(dual intention)簽證,是能夠允許外籍人士同時擁有“美國居留意圖”和“居留美國意圖”非移民簽證類型。情況下,該外籍人士有一個正在美國移民局審核的綠卡(合法居留權)申請案件時或是有一個美國勞工局批准的勞工證書(PERM labor certification)時,該外籍人士會認定有“居留美國意圖”。
TN工作簽證是屬於非雙重意圖簽證所以提出綠卡申請時候,小心做未來規劃因為TN簽證工作者是許雙圖(即可以同時有移民意圖和非移民意圖)。
當TN簽證工作者提出美身份調整(adjustment of status)申請或是要通過領事處理(consular processing)來轉成綠卡持有人身份時,他們TN簽證下會認定是具有移民意圖人,而TN簽證是允許這樣移民意圖。
TN簽證允許雙重意圖這個特性會造成棘手問題時,是外籍工作者提出綠卡申請後且該綠卡申請審核時(像是當I-140表單批准後)。這是因為TN簽證工作者正在審核的綠卡申請是可以作為拒絕他們TN簽證續簽(延長)原因,可以作為海關拒絕他們入境美國原因,但是他們“正在審核的綠卡申請”是可以列入判斷他們是否擁有移民意圖因素之一。狀況下,外籍工作者若是有正在審核的綠卡申請話,是會判定是具有移民意圖人。説,TN簽證雖然完全禁止外籍工作者有一個正在審核的綠卡申請情況,但是來説是會有這情況存在。
當TN簽證工作者提出綠卡申請(顯示移民意圖)後,該綠卡申請會影響他們繼續美國維持和延長(續簽)其TN簽證持有人身份或申請其它類型非移民簽證申請資格。舉一個例子説:TN簽證工作者提出美身份調整(即顯示移民意圖)後,若是提出TN簽證續簽(延長)申請話會拒絕。
另一個TN簽證工作者可能會到問題是他們提出綠卡申請(即顯示移民意圖)後,若是進行國際旅行可能會無法再回到(入境)美國,例如:當TN簽證工作者提出綠卡申請後要回美國時,會有機率美國邊境(像是機場)海關拒絕入境,因為海關有可能會判定他們入境美國不只是要居留而已。
因此,像持有雙重意圖簽證(像是H1簽證或是L1簽證)工作者, TN簽證工作者要轉成綠卡持有人身份而提出美身份調整(顯示移民意圖)申請後是可以進行國際旅行,有他們提出綠卡申請後於是否要進行國際旅行要做出小心決定。
於上述所列原因,TN簽證工作者應考慮提出綠卡申請之前,轉到一個允許雙重意圖簽證(像是H1B簽證或是L1簽證)身份中,是需要經常國際旅行TN簽證工作者或是出生國家綠卡排期TN簽證工作者。
若是TN簽證工作者有意圖想要移民美國(即申請綠卡)話,H1B工作簽證會是一個替代簽證,因為H1B工作簽證是允許外籍工作者有雙重意圖(即同時具有移民和非移民意圖)簽證,而TN工作簽證是允許外籍工作者有移民意圖簽證。TN簽證工作者若是有一個正在審核中綠卡申請話,會面臨維持該TN簽證問題。
H1B工作簽證每年可以發放數量有限制,而TN工作簽證是沒有簽證數量發放限制。若是一年中有多人申請H1B工作簽證話,美國移民局會進行電腦抽選可以審核的H1B工作簽證申請案件。
2020 年 7 月 1 日,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 (USMCA)取代了北美貿易協定 (NAFTA) 。 USMCA 下 TN 准入標準之前 TN NAFTA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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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標準 TN 簽證典型費用1,500 美元,包括政府費用和第三方延期。 我們意在諮詢期間您定製提案,並引導您瞭解標準 TN 簽證案例外觀。 請參閲下文瞭解多信息。
這是整個 TN 簽證關鍵一步。 我們審查所有支持文件,創建策略、定製和時間表,作為整個案例準備指導基礎。
第 2 步:準備並提交 TN 簽證,無論是入境口岸還是通過 USCIS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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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通過模擬面試並確保客户申請材料來幫助指導客户準備入境口岸或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面試。 我們服務包括回答提出問題綜合策略、練習問題、全面反饋和其他工具,幫助客户面試中取得成功。
第 4 步:如有,迴應額外 USCIS 或 CBP 請求
如果提交 TN 案件時和麪談後需要額外文件/證據,我們辦公室確保及時 USCIS 或 CBP 辦公室提交所有文件。 我們盡我們所能協助客户,直到案件獲得批准或客户希望繼續處理案件。
潛在僱主提交 I-129 表格並獲得 USCIS 批准後,申請人某些 CBP 指定美國入境口岸 CBP 官員提供以下文件:
如果您尋求進入美國時準備申請 TN 分類,請簽證面談之前收集並準備以下所需文件:
如果您是墨西哥領事館申請 TN 簽證墨西哥國民,請簽證面談前收集並準備以下所需文件:
TN簽證持有人可以攜帶其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 他們 TD 非移民身份提交申請,並且會獲得 TN 簽證持有人逗留期限。 TD簽證持有人美國期間不得工作,但可以全日制學習。
要獲得 TD 身份,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請:
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國簽訂了貿易協定。 雖然最初稱為NAFTA,但該協議2018中USMCA名義。
不管你怎麼稱呼它 北美貿易協定(NAFTA) 或者 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議(USMCA),這一區域貿易協定加拿大人,美國人和墨西哥人開展業務方式產生了影響。
從移民角度,NAFTA / USMCA影響之一是TN簽證制度。 TN簽證允許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國公民這三個國家中任何一個國家生活和工作。 如果您是TN簽證上60職業之一執照會員,那麼您可以鬆跨境工作。
今天,我們解釋如何使用NAFTA / USMCA TN簽證美國作為墨西哥或加拿大公民工作。
TN簽證是非移民簽證,允許您臨時美國工作。 它供墨西哥和加拿大公民使用。 只有居民才能獲得TN簽證:您需要成為墨西哥或加拿大公民。
如果您TN簽證上某個職業中獲得經驗,教育,培訓可,那麼您可以鬆過境到美國工作。 專業包括律師,工程師,教師,會計師,職業治療師和其他專業人士。
H-1B簽證TN簽證是尋求美國工作外國人受歡迎工作簽證之一。 但來説,TN簽證要求鬆。
TN簽證和H1-B簽證有三個主要區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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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TN簽證僱主需要美國勞工部獲得勞動條件申請(LCA),這意味着企業無需證明他們支付現行工資或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它是這不是問題)。 這可以加快美國找到工作過程。 它減少了僱用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美國僱主費用和麻煩。
An H1-B簽證需要贊助 來僱主。 另一方面,TN簽證需要贊助。 僱主無需支付許多H1-B簽證費用。 ,這可以降低成本並加快合格加拿大人或墨西哥人移民流程。
另一個區別是,每年頒發TN簽證數量沒有限制。 美國政府美國各地公司指定了65,000 H1-B簽證限額。 但是,每年可以頒發TN簽證數量沒有限制。 只要您滿足要求並且是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那麼您可以毫無困難地獲得TN簽證。
TN簽證有兩種類型,包括:
TN簽證有特殊要求。 並非所有墨西哥或加拿大公民有資格獲得TN簽證。 事實上,這些國家大多數公民沒有資格。 您教育,許可和工作經驗,您可能有資格獲得TN簽證。
TN簽證要求職業而異。 例如,職業治療師會計師要求。 但是,TN簽證要求包括:
TN簽證上大多數工作要求獲得學士學位。 有些工作需要碩士學位。 如果課程美國境外完成,一些專業人員獲得學位公證。
許多工作需要工作經驗。 例如,您可能需要三年工作經驗才能獲得資格。 證明工作經驗,您可能需要過去僱主提供參考資料以及簡歷或簡歷。
列表中某些作業需要可。 例如,許多醫療保健行業需要許可證。 ,許可證可以整個北美貿易區鬆轉移。 您美國言語治療師執照會使您有資格加拿大省份進行言語治療。 但是,許可要求專業而異。
某些醫學重點工作需要第三方認證。 例如,註冊護士可能需要獲得外國護理學院畢業生委員會認證,職業治療師可能需要獲得國家職業治療認證委員會認證。 物理治療師需要獲得物理治療外國資格認證委員會認證。 獲得此認證後,有效期為五年。 只要你需要它 計劃美國工作.
TN-1簽證專門希望美國工作加拿大公民,作為NAFTA / USMCA上市專業人士之一。 來説,加拿大公民需要簽證可以訪問美國。 但是,他們需要簽證才能美國工作。 傳統簽證,您抵達美國入境口岸之前無需美國政府完成文書工作。 您可以出現邊境並宣佈您打算TN簽證工作。 文書工作將直接邊境處理。 但是,您需要提前準備某些文件。
您可以選擇過境前獲得TN-1簽證,儘管這樣做。 如果您選擇提前獲得TN-1簽證,那麼您美國僱主提交I-129表格,非移民工人請願書。 此請願書$ 460價格提交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儘管高級處理可以將週轉時間縮短幾周(價格$ 1,225),但此文檔可能需要花費幾個月時間來處理。 如果您選擇提前獲得TN-1簽證,則可以出示您公民身份證明(加拿大護照)和您美國入境口岸I-129批准表格,TN-1簽證進入該國。
TN-2簽證TN-1簽證,允許外國公民美國工作。 TN-2簽證專門墨西哥公民。
而 加拿大公民 沒有申請,墨西哥公民可以抵達邊境 do 需要完成一個申請。 墨西哥公民訪問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之前在線申請TN簽證。 他們不能地美國入境口岸完成簽證。
無論您是墨西哥公民還是加拿大公民,請繼續閲讀瞭解如何申請TN簽證。
步驟1)填寫表格DS-160: 這是進入美國標準移民申請表。 填寫TN簽證表格,然後獲取確認頁面和條形碼。
步驟2)支付費用: TN簽證墨西哥公民收取$ 160申請費。 您身份,您可能需要支付其他適用費用。
步驟3)安排您TN簽證面試: 支付費用後,您可以預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
步驟5)參加面試: 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面試中,該官員提出問題以驗證表格上信息。 該官員希望確保一切正確,同時確保您合法地前往美國事所述職業。 TN簽證後,該官員想確保您打算回家。
如果您TN簽證獲得批准,則默認情況下持續3年。 但是,您日期臨近時,您可能希望繼續 延長簽證.
您可以延長TN簽證次數沒有限制。 只要您繼續美國工作並您加拿大或墨西哥祖國有聯繫,那麼您無限期延長TN簽證沒有問題。
TN簽證是「北美貿易協定」後美國給予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非移民工作簽證. (本文主要討論加拿大公民TN-1簽證)TN工作簽證沒額限制, 無需僱主勞工證, 有效期為一年, 但可以無限期每年續簽.
於是非移民類簽證,TN簽證要求持有者持此簽證期間維持移民傾向. 如果TN持有者提交移民美國申請,將不能簽TN簽證.
需要注意是,於綠卡簽證排期日是申請者出生國決定,而並非現有國籍決定.因此,當外國出生持TN簽證加拿大公民移民美國,他們受制於出生國綠卡簽證名額而非加拿大綠卡簽證名額.例如,劉先生出生中國大陸,十年前移民到加拿大成為加拿大公民.劉先生2006年5月1日遞交了EB-2 PERM申請,同年7月獲批准後遞交了I-140申請。劉先生優先日期是2006年5月1日。於大陸出生中國人,目前EB2排期到了2006年1月1日。雖然劉先生是加拿大公民,於他出生國中國大陸綠卡排期日他優先日期之前,劉先生目前不能遞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
法律上規定向勞工部遞交PERM並意味着移民程序開始. 因此TN簽證持有者並會因為僱主向勞工部遞交了PERM而違反TN簽證保持非移民傾向要求而不能延期TN簽證. 只有僱主申請者移民局遞交I-140後,移民程序正式開始。 而此時申請者不能延期TN移民簽證,因為僱主遞交I-140顯示了申請者移民傾向,從而符合非移民類簽證要求. 但是,申請者現有TN簽證並會遞交I-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