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親人申請移民】親屬移民 |我是美國公民 |我是美國公民 |
外國人移民申請案核准前,美國公民或合法居民親屬他們提案。提案人您提出一份 直系親屬移民簽證申請書, I-130申請書。提案人外國移民申請人有下列一種親屬關係:
所謂親屬移民(Family Based Immigration,稱家庭移民),美國移民法規定,允許美國公民或美國居民外籍親屬,通過親屬關係,申請美國合法居住權(Permanent Legal Resident,稱PLR),即綠卡(Green Card)。家庭移民申請程序親屬所在地而異:一是親屬人海外情況,二是親屬人美國境內情況。不論是哪種情形,需要美國公民或是永久性居民其親屬遞交移民申請。移民申請批准後,外籍親屬可以移民局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如果人美國),或是申請領事程序移民簽證(如果人美國),獲取居民身份。
美國親屬移民分為兩類:無移民配額限制親屬移民(Unlimited)和移民配額限制親屬移民(Limited)。無配額限制親屬移民(Unlimited)主要美國公民直系親屬(Immediate Relatives)移民所設置。配額限制親屬移民(Limited)是美國公民或居民各種“優先類”親屬設置。美國移民法規定,每個財務年度(十月一日到下一年度九月30日),親屬移民有480,000個名額。每個優先類別每一個財年只有數量移民簽證配額,當年配額用盡,那麼移民申請即使得到移民局批准,申請人需等到有配額可用才能移民。於每年優先類別移民會收到大量移民申請,因此目前親屬移民申請時間,遞交申請到簽證正式綠卡,等候時間1到12年。下面我們介紹親屬移民類型。
「直系親屬」移民包括美國公民配偶、父母、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像其它美國公民或居民家庭成員移民,美國公民直系親屬可以受任何移民簽證名額限制,直接申請移民美國。説,他們可以需要等待簽證排期可以申請移民並進行調整身份,獲得居民身份。如果需要瞭解多美國公民直系親屬詳細信息,請點擊以下鏈接:
美國公民「其他親」家庭成員可以移民美國,但是他們像美國公民直系親屬,他們每年會受移民簽證名額限制,需要排隊等候移民簽證名額配額。親家庭成員移民分為幾個「優先」類別。優先類別,可能地獲得綠卡申請資格。如果需要瞭解多美國公民其他親家庭成員詳細信息,請點擊以下鏈接:
(注:此處第二類優先綠卡持有人未婚子女;其不是公民,列入此處)
本頁面提供信息適用於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人。若您尋找其他家人相聚方法,請參照以下頁面:
美國有一項親屬移民計劃允許親屬合法重聚。您移民身份,您可以為親屬申請移民美國您重聚。
您可為家庭成員請願移民美國,申請綠卡。這使得他們能美國旅行、居留與工作。您可為美國家庭成員請願申請綠卡。
您移民身份,您可為請願家庭成員有所不同:
如果您是美國公民,您可為您直系親屬或家族成員請願移民美國。
若您是美國合法居民,您可為您配偶和未婚子女請願移民美國。這一類移民簽證可用性取決於親屬優先簽證類別。
美國公民可為直系親屬申請移民簽證,申請提交後得到處理。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其他家庭成員等待親屬優先簽證生效。優先權有類別。
每年親屬優先簽證總計配額226,000份。您可以簽證排期表中查看其可用性。
簽證排期表每月,並顯示當前處理時間。若您申請日期於所列日期,您可繼續進行後續步驟。該日期即是美國移民局(USCIS)接收到您申請日期。“右列國家以外所有可收費地區”一列適用於中國、印度、墨西哥和菲律賓外所有國家,而這幾個國家各另開設一列。
請記住,若您是美國公民,您配偶及21歲以下子女無需等待親屬優先簽證。
您家庭成員無申請資格,若他們:
,您提交表I-130,為家庭成員申請獲得綠卡。這一表格是於證明您其存在親屬關係並有資格申請親屬移民。請願獲批後並會產生任何福利。它是讓您加入簽證處理等待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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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您家庭成員申請身份調整,或領事處理。這取決於他們是否美國國內。
2.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批准。您開始簽證程序之前,您請願獲批。
3.開始簽證程序。 國家簽證中心(NVC)會審核您案例,並確保您提供了面試需要所有文件。
如果您是非直系親屬申請簽證,您等待簽證排期表有名額時申請。
6.完成DS-260表。您親屬需要填寫這個線上簽證申請。他們提供文件,比如出生證明或公安局記錄。如果您文件不是英語書寫,須提供認證翻譯件。
7.進行體檢。您親屬接受大使館承認醫生檢查。面試之前,他們完成所有必需疫苗接種。
9.出席面試。您親屬會出席面試,地點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官員會他們申請提問一些問題,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獲得移民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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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幫助家人移民到美國嗎?如果是,您應該熟悉一下I-130移民申請。美國移民法,只要美國公民或居民(稱綠卡持有者)具有符合要求親屬關係,可以通過親屬移民方式移民美國。I-130親屬移民申請表,是用來證明這種合格關係表格。
而言,美國公民或居民以下親屬有資格通過I-130申請表格移民美國:
如果子女是非婚生子女,美國公民父親申請該子女,則子女18週歲之前合法化,或子女年21週歲之前,父親子女之間存在撫養關係。
只有收養發生孩子年16週歲之前,或者他或她兄弟姐妹同一美國公民其年18週歲之前收養時,才有資格申請。
另外,美國公民擁有收養孩子合法監護權,並收養之前或之後收養孩子居住兩年。
如果子女是非婚生子女,申請父親情況下,上文第2項所述資格要求類似。
如果他們中任何一個是非婚生,並且他們有生父,但有生母,上述第2項所述資格要求類似。
如果子女是非婚生子女,居民父親申請該子女,上文第2項所述資格要求類似。
1. 每個符合條件親屬提交I-130申請。這個規則只有一個例外。例外情況是,如果您是居民,並且您配偶提交I-130。這種情況下,您未成年未婚子女可納入配偶I-130申請。換句話説,您需要這個孩子提交I-130申請。但是,只要您孩子獲得綠卡之前成為美國公民,或者移民法,該孩子21週歲,您不能該孩子納入配偶提交I-130申請中,而孩子提交一份I-130申請。因此,如果您計劃成為美國公民或您孩子即年21週歲,應該一開始孩子提交一份I-130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