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移民令在美生子】美國B1 |赴美生子怎麼辦 |川普新移民令呼之欲出更嚴格 |

2月18日,川普執政團隊表示將發佈一個新版“入境限制令”。這份行政令圍繞着兩關鍵問題:之前禁令入境伊朗七國持美國綠卡者是否可以入境;飛機上這部分人羣入境“時間差”問題。這是繼1月17日川普簽署“七國移民禁令”升級版。

移民令規定簽署後7到14天才生效,以利政府律師有時間處理任何可能發生法律挑戰。

移民令草案取消全面禁止敍利亞民規定,但保留2017年接收5萬難民上限。

截至目前為止,美國2017財年(2016年10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止)接受3.5萬難民,這意味着未來7.5個月內,剩1.5萬個難民名額。

另外,草案內容,移民令禁止伊朗七國公民入境美國。國務卿獲得授權,確保身美國境外,列入禁令目標,有入境意圖人會登機;但如果登上了去美國飛機,允許入境,但是允許七個限制國家公民進入美國,但取得國土安全部。

這樣看來,川普即出台“入境禁令”對赴美生子羣體影響不是,,是伊朗七個國家,只能説簽證審核可能會嚴格。面這樣情況,孕媽媽們得簽證做準備。

以來,川普總統想要廢除“出生公民權”,放話:無論如何他會“某一種形式“(one way or the other)廢除出生公民權,但受到美國憲法限制,總統不能修憲,而任何廢除或限制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會違憲而被訴法院。

而今年1月23日,川普政府出台簽證限制措施,嚴格限制“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即24日起美國以“赴美生子”為目的申請人簽發B1(商務簽證)和B2(旅遊簽證)。

早前我們發了一篇文章,谷律師美國移民局頒佈一條“Defining ‘Residence’ in Statutory Provisions Related to Citizenship”政策備忘錄(Policy Memo)來分析川普政府是否廢“出生公民權”。

那一次提到: INA(移民國籍法)301和 309 規定,美國境內出生美國公民需要符合住所要求,只要他或她能提供證據,證明母親其出生時並非只是過境或短期訪問美國,否則無法直接獲得美國公民。

而這一次,與上次是,川普政府源頭上限制了赴美生子獲得美國國籍人簽發B類簽證或進入美國。

· 給予美國海關官員多權利,他們認為入境者唯一目的是美國本土生孩子,以便使其子女獲得美國公民身份,那直接拒絕其入境美國;

· 美國領事官員應拒絕他/她認為“赴美生子”為主要目的外國人,發放移民類簽證;

· 申請美國簽證孕婦,將需要證明她們有生育外旅行原因,例如醫療治療。

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第1款——“所有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人,是合眾國和他們居住州公民。”這意味着,任何美國出生嬰兒可以獲得公民權,無論他們父母國籍為何。而擁有美國身份子女可以幫助家庭成員獲得居留權。

川普以來想要廢除“出生公民權”,放話:無論如何他會“某一種形式(one way or the other)”廢除出生公民權,但受到憲法限制,總統不能修憲,而任何廢除或限制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會違憲而被訴法院。

此次川普政府宣佈簽證規繞過了可能觸犯憲法風險,源頭上限制對赴美生子獲得美國國籍人簽發B類簽證,地來説:

· 但是,“獲得美國國籍目的”赴美生子堅決不行

因此,表達赴美生子意願大概率會拒籤!

2019年1月31日,美國聯邦政府起訴了19位美國加州南部經營“赴美旅遊生子”生意者,其中有3名被告人“共謀實施移民欺詐、跨國洗錢和身份盜竊”被捕並且被控上法庭,另外16名被告逃或者美國境內。

其實,早在15年,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當時數十家所謂“孕婦旅館”突擊搜查,這些所謂“孕婦旅館”是高檔公寓,媽媽們美國分娩費用1.5萬5萬美元之間。

近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公佈了一條政策,以及川普21日發表“廢除公民權言論”, 讓很多正在赴美生子或有計劃赴美生子家庭感到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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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公佈政策和赴美生子沒有關係,這項規定是境外工作美軍及政府僱員,若是這類人羣子女出生境外,那麼獲美國國籍,而需要父母代表子女提出申請,才能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所以大家應該正確認知,本次文件頒佈是針美國公民海外出生孩子公民權問題,沒有涉及到美國本土出生孩子。 

同時,廣大朋友關心另一個問題——川普21日提及欲用行政令廢除非美國公民或父母是非法移民出生公民權(即赴美生子 ),大家此有一個疑惑,“雖然現在沒有落地實施,那未來會會廢除?”

我們瞭解一下美國出生孩子有權獲得美國國籍這條法律,這是源於1868年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

此修正案賦予了所有美國出生孩子,擁有美國國籍權利。無論他們父母是美國公民、合法定居者、非法移民、遊民難民、赴美旅遊者,只要孩子美國土地上出生,那他美國人。

發達國家誘人政策,讓很多非美國公民看到了前景,孩子未來教育和前程,很多海外人士前僕後繼到美國生寶寶。

皮研究中心分析,2014年,美國領土生下非法移民嬰兒數量27.5萬,佔全美當年新生兒總數7%。2006年該數據達到峯,有37萬名新生兒是非法移民所生,佔所有新生兒人數9%。

而我國大陸,深受這種熱潮影響,許多經濟條件家庭開啓了赴美生子路。完全統計,10時間,大陸赴美生子人數增長近百倍,2007年600人左右、2010年5000人、2012年超過1萬、到2016年保守估計超過8萬人次。表明了我國赴美生子趨勢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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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熱潮,赴美生子趨勢持續增長。而川普提出要行政命令廢除公民權這一規定,讓許多人開始。

其實,我們要做應該是理性看待這件事情,這不是川普首次提出要廢除這項移民制度了,2016年川普競選時提出該口號,現在競選連任該口號拉出來。 

自他上任,雖多次提出該計劃但實施,思考,這項宣佈政治意義於法律意義 。

就算要實施,困難,其困難點體現在兩個方面

有移民律師説,雖然總統有權跳過國會簽署行政命令,但該內容不可憲法相牴觸;川普該舉,出現反對者,而若頒佈行政命令,國會違憲抗川普,並提出訴訟;(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所有美國出生或入籍並接受司法管轄人,是美國和所居住州公民。

實施了近150年“出生公民權”近期因為參議員維特提案引發爭議,非法移民、美生子其衝,中國富人來美生子受到關注。“出生公民權”來是否會廢除?赴美生子沒戲了?

國會共和黨參議員維特(David Vitter)最近提出議案,要求廢止“出生公民權”,即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美國土地出生人擁有美國國籍。”據分析,如果該議案付諸實施,不僅中國來美旅遊產婦,美留學或臨時工作簽證持有者生下孩子,可能獲得美國國籍,不要説那些沒有身份非法移民了。

維特議案是作為國會審議《販賣人口受害者正義法》補充修正案提出。該議案規定,出生美國土地上孩子,只有其父母一方是美國公民或居民,或正在美軍服役,才能獲得美國國籍。

觀察人士分析表示,美國選即拉開帷幕,廢除出生公民權,事關中國旅遊產婦,事關如何處置美國1200萬非法移民及其子女。沒有哪個有意參選美國總統競爭者願意在移民改革問題上表態。

民主黨人和民權組織批評這種反移民議案。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裏德(Harry Reid)説,這個議案。

[歷史] 具有諷刺意味是,1898年黃金德案(Wong Kim Ark)排華背景下,試圖剝奪美出生華人黃金德公民權,但最高法院判定應維護出生公民權,成為後來裁定挑戰出生公民權判例。1882年《排華法案》生效後,華人經歷了美國歷史上黑暗時期,華人允許留在美國,但不能入籍,中國人禁止移民來美,許多華人離美返鄉後入境,歷史記憶使華人這個問題。

[現實] 而現實生活中,華人關注“出生公民權”是因為沒有身份華人美生子現象多,人美國生育多胎作為避免遭到移民執法遣返、美尋求政治庇護,獲得合法身份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