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儘快批准她的簽證英文】申請美國簽證 |申請美國簽證 |新移民指南 |

投件服務提出申請之前,請確認您符合資格規定。請附上您簽證種類需所有輔助文件。您這裏要求附上一張照片。如果您附照片於之前簽證申請或者拍攝時間超過六個月,您簽證處理延誤。台灣護照申請H1-B、H-4、L-1或L-2申請人,請説附上您美金$54元繳款匯票,否則您需要來美國在台協會面談。要以投件方式續簽E簽證申請人,投件前四個禮拜到投件前兩個禮拜之間,電子檔文件傳送到美國在台協會E簽證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學生請注意:如果您要參加2023年秋季開始課程,請申請並安排預約!收到學校寄來 I-20 表格後,請儘提出簽證申請。如果您沒有I-20表格,請聯繫您學校。如果您有 I-20 表格,您可以課程開始日期前一年內申請簽證。於所有學生,我們建議您計劃離開台灣日之前三個月提出簽證申請。

投件簽證服務需要前來美國在台協會辦理。使用投件服務並保證簽證核發。少數情況下,可能會要求投件申請人親談。

工作簽證類別: 申請(含首次申請)任何H、individual L-1 (個人L,而非集體L)、individual L-2、O、P、或Q簽證。

續簽: 之前拿過美國簽證而要續簽同類別簽證,但包括R、及集體L,並且該簽證過期或者過期超過48個月。 

申請(含首次申請)任何 F、M、或學術類J、H、L-1 (非集體)、L-2 (非集體)、O、P、或Q簽證人,如果您之前任何時間持線上旅行許可ESTA去過美國,或者取得過任何美國簽證,您符合資格使用投件服務。

若是您不符合資格使用投件服務,請預約時間面談。

申請E簽證續簽人,如果您之前拿過E簽證,而現在要以類別E簽證繼續同一個公司或僱主工作,您符合資格使用投件服務。

要以投件方式續簽E簽證申請人投件之前,電子檔文件傳送到美國在台協會E簽證電子郵箱 AIT[email protected]。 點選這裏看詳説。美國在台協會要求您投件申請前四個禮拜到兩個禮拜之間,您電子檔文件電子郵件送出。

若是您不符合資格使用投件服務,請預約時間面談。 

所有透過投件服務申請人提供下列文件,並依序放:

填寫線上簽證申請表。每次提出申請案件辦理簽證,您填寫一份DS-160表格。每位申請人(包括小孩)有自己DS-160申請表格。詳讀填寫DS-160表格説。   

公務或外交類簽證以及美國聯邦政府贊助J簽證申請人: 某些申請外交或公務類簽證人以及參加美國聯邦政府贊助交流訪客計畫J簽證申請人,需要完成以下步驟。請點選相關瞭解如何申請。

登入後,選擇左方「申請/安排預約」。回答一些有關投件服務問題,評估您是否有資格投件方式申請簽證。  

回答問題後,系統會提示您繳付簽證申請費。您付費生效,請回到登入系統裏個人檔案繼續您申請程序。有關繳付MRV簽證費用的説,這裏。 

若您符合免親談申請簽證各項要求,系統要求您列印一份「免親談確認信」。請確認您備上述輔助文件並依序放。請不要用訂書針,不要將文件放進有保護膜資料夾。請使用迴紋針您文件夾一起。

E 簽證申請人這裏的説,投件申請前四個禮拜到兩個禮拜之間,電子郵件傳送所需電子檔文件。申請人無需列印和提供電子傳送要求文件;只有這裏列出文件需要列印並提供實際紙本文件。

您或代理人您所有輔助文件帶到指定文件遞送地點,投件後遞人員送到美國在台協會。 

一般而言,您護照和輔助文件十個工作日內,您先前(第3步)選擇遞送方式歸您。E簽證投件申請處理時間需要十五到二十個工作日。請注意,這十五到二十個工作日包括提前兩週電子檔文件提交。  

您可以使用您DS-160條碼查詢您簽證申請。 您可以使用您護照號碼或您運單號碼查詢您護照遞送。 有關您文件遞送或領取問題,請聯絡客服中心或順豐速運。

要以投件方式續簽E簽證申請人,投件前四個禮拜到投件前兩個禮拜之間,電子檔文件傳送到美國在台協會E簽證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要求辦理延誤您申請處理。不符合以下要求傳送延遲您申請處理。

傳送郵件之前請檢查,確認所有及輔助文件是否附上並且可讀。如果需要,我們可能會通知您提供進一步資料。

(要求確實各欄位填入正確回答,只需輸入文字/數據/數字,將表格儲存DOC 或DOCX格式然後電子傳送; 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9MB)  

一封公司負責主管簽署信,明確説企業及申請人是如何具備E-1簽證資格:

(電子傳送時PDF格式傳送; 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9MB; 如果需要,可以將附件D分成文件保持每個文件大小超過 1.9MB,例如附件D1、附件D2)

前往美國需持有護照,有效期你準備停留美國期間後六個月(個別國家協議提供豁免除外)。

如你是豁免簽證計劃國家公民,持有機讀護照,準備前往美國參與暫時商務事宜或探訪,並且多於90天,你符合豁免簽證計劃資格,並且透過旅遊授權電子(ESTA)系統取得授權。

豁免簽證計劃前往美國旅遊人士登記ESTA。ESTA 登記費用是14美元。可以使用轉帳卡或以下任何信用卡支付費用:Visa、萬事達、美國運通、或Discover。如果你沒有正確類別信用卡,其他人(旅行社、家庭成員)可以你支付你 ESTA 費。如果ESTA註冊拒,則只需4美元費用。

豁免簽證計劃旅遊人士透過ESTA取得批核前,前往受美國限制任何航空公司,預料拒絕上機。如你允許離境,你可能預計面臨延誤及有可能美國口岸時遭拒絕入境(即是抵達機場)。ESTA登記普遍需時數分鐘完成,授權只需幾秒,並且有效期兩年,除非旅遊人士護照於該兩年內過期。那些個案,ESTA有效期只限於護照有效期。

申請人建議自己國藉或居住國家申請簽證。任何人士合法香港或澳門停留可香港申請簽證。不過,申請人考慮到或原居地延遲安排預約,應該考慮有聯係領事轄區內申請。

我們不能保證你簽發簽證,不能保證處理時間。如申請遭拒,繳付申請費恕獲退。

是,於大部分申請者。關於面談需求,只有少數例外情況。以下申請人豁免出席:

每位非移民簽證申請是獨立程序。如你獲得簽證,即使你目前非移民簽證是,你程序申請

如果他/她持美國簽證香港行政區護照, 並希望攜同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前往美國, 反之言, 或者持有香港簽證身份書(HKDI)附上簽證,  而他/她護照是香港簽證身份書(HKDI) 轉為香港特區護照,或者如果他/她更改了國籍, 他/她需要申請簽證。如果他/她澳門特區旅行證上附簽證,並澳門特區旅行證轉澳門特區護照,他/她需要申請簽證。因為這是申請, 所以繳交不可退還申請費用。他/她申請時, 無論他/她是否獲發簽證, 任何類別簽證會註銷。

再者, 如果他/她護照是因為遺失舊護照而簽發, 而舊護照報失, 護照內附有美國簽證可能失 效。 即使後找回舊護照並且舊護照內附簽證沒有取消或損壞, 這種情況下,  他/她不要試圖使用舊護照內簽證入境美國。 他/她需要簽發護照申請簽證。

可以。美國移民條例, 毎位人士, 不論國籍, 只可持有一個類別簽證同一種類護照上。如果一名人士已持旅遊簽證他/她香港行政區普通護照上,  他們可以領取另一個旅遊簽證他/她英國國民(海外) 普通 護照上。

如你其中一個國藉不是美國,你可以選擇什麼國藉來申請簽證,但申請表中總領事舘披露所有國藉,美國公民,包括雙重國藉/海外公民,使用美國護照出入美國境。

不論任何簽證類別,無法延長有效期。你申請簽證。

是,你填DS-160,然後攜帶一份DS-160列印複本認頁前往總領事館面談。

你收到簽證後,請你檢查確保列印簽證上所有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如果簽證上有任何資料護照內資料相符,或是有地方,請聯絡總領事館。

簽證到期日你可以使用簽證進入美國後一日。這並非標示你可以美國停留多久。你停留時間是你進入美國口岸時國土安全部決定。只要你遵守國土安全部決定停留條件,那應該沒有問題。

問題。你抵達美國時,國土安全部官員會批出你停留美國時間和條件,並會表格I-94上註。這段期間,即使你簽證,你可以美國停留。你可以這裡找到多資訊。

你航空公司應該會你一張空白I-94表格及海關申報表6059B。一個家庭一起旅遊話,需填寫一張海關申報表。

我們建議申請人收到護照及簽發簽證之前,不要出行計畫。管道去避免產生不必要機票退票或者改簽程式等待拿到簽證後確定行程安排。

如你姓名通過婚姻,離婚或法院下令改名,你需要獲得護照。你有護照時,美國國務院建議你申請美國証,以便你往返美國。

美國政府簽發簽證。於2004年3月31日起, 所有以前簽發簽證自動。你出發美國前, 你需要申請美國簽證。

簽證審核完畢後, 如果你申請獲批准, 我們需要保留你護照作處理。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會你揀選文件送遞選擇(領取或送遞服務)送回附有美國簽證護照你。

簽證會面談後五個工作天簽發。你附有簽證護照會順豐速運遞送你。如果你急需你護照和簽證, 請選擇順豐速運灣仔取件地點。, 灣仔領取護照可二三個工作天取回, 及我們職員會盡可能協助你取回護照。

注意: 所有護照面談當天保留領事館作簽證處理。如果你已有計劃了即時旅程, 請預約其他日期, 直至你護照可以保留領事館。如果你選擇面談後即時取回護照, 你要其他日期預約。

2019年5月31日,美國國務院了其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要求世界範圍內大多數美國簽證申請人提供多信息,包括社交媒體信息。,請點擊這裡。

”關島-北馬利安納羣島(CNMI)免簽計畫“允許下列國家公民旅行前填寫I-736表格前提下,無需獲取美國簽證或通過ESTA系統前往關島和北馬利安納羣島,該計畫包含國家有:澳大利亞、汶萊、香港、日本、馬來西亞、瑙魯、紐西蘭、巴布亞新磯內亞、韓國、新加坡、台灣和英國。中國公民填寫I-736表格情況下,臨時訪問北馬利安納羣島,需要簽證。有關關島-北馬利安納羣島(CNMI)免簽證計畫多資訊,請點擊此處

美國是一個開放社會。許多其他國家,美國不會內部控制強加於大部分旅客身上,例如地方政府機關做登記手續。我們移民法律規定領事官員視每一個簽證申請有移民傾向,直到申請人證明自己並非移民為止。享受美國旅遊時受妨礙,你有責任旅客或學生簽證獲得簽發前證明自己會返回外國。

每名外國人申請簽證面談時,能使領事官員確信其具有非移民資格,否則視為移民。

這於我們領事官員來説是一件困難工作,因為他們時間內決定某人是否合資格領取臨時簽證。大部分個案是面談和審閲申請人呈上任何聯繫證據。申請人符合移民和國籍法中第101(a)(15)(B)或(F)條款,才能符合獲得旅客或學生簽證資格。如未能這樣做話,移民和國籍法中第qlistb1b2_14(b)條款,申請人會拒簽證。有關拒絕簽證常考慮基本條件,要求未來訪客或學生擁有他或她有意圖放棄外國居住權。申請人需要展示他們外國聯繫,而這種聯繫會迫使他們停留結束時會離開美國,從而證明該居住權存在。法律規定舉證責任申請人一方。

充分聯繫因人而異,會因國家或城市而有所差異。有些聯繫例子可以是工作、住屋、家庭、銀行賬户。”聯繫”是你生活上各個層面,使你束縛於你居住國家: 你財產、工作、社會和家庭關係。

試想像你居住國家本身聯繫。另一國家領事官員是否會認為你當地有居留權而沒有意圖放棄? 如果你有一份工作或一個家庭,或者如果你擁有或租賃一間屋或公寓,或者如果你有其他承諾使你國外訪問結束時返回自己國家,那麼答案很可能會是”是”。每個人情況。

美國領事官員知道有這種差異。簽證面談期間,他們會個審視每位申請人,並會考慮到專業、社會、文化及其他因素。申請人可能沒有機會形成許多聯繫。如有這樣情況,領事官員可以審視申請人意圖、家庭情況、計劃以及他或她居住國家未來前途。每個個案會個審理,並且法律給予各種考慮。

否。如果申請人可以出示多具説服力美國境外聯繫證據,那麼領事官員會考慮其個案。,有些申請人無論申請多少次,他們不合資格領取移民簽證,除非他們個人、專業及財務狀況有改變。

申請人如第qlistb1b2_14(b)條款拒絕,應該仔細審視其情況,並且評估他們聯繫。如果他們認為自己有一些領事官員面談時評估合資格聯繫,他們可以紙記下有關聯繫。同時,如果他們拒絕,他們應該複查哪些文件提交過給領事考慮。申請人如第qlistb1b2_14(b)條款拒簽證,他們可以申請簽證。如果這樣做,他們展示進一步聯繫證據,或者展示申請時間起,他們情況起了什麼變化。申請前回答如下問題,可能會有所幫助: (1) 我是否解釋我情況? (2) 領事官員是否走漏了眼? (3) 我有沒有其他資料可以呈上,以便建立我在外國居住及充分聯繫?

申請人應該同時記,無論他們是否獲發簽證,他們每次申請簽證時會收取一個不可退還申請費用。

移民法簽發或拒絕簽證責任委託海外領事官員。他們所有簽證個案有決定權。規定,美國國務院有權覆核領事決定,但此等權力限於法律詮釋,而不是事實作出判決。該拒絕中爭議問題,即申請人是否擁有外國居住權,是一個事實性問題。因此,唯有我們在外國服務領事官員有權解決有關爭議。申請人只可以透過呈上具有説服力證,證明其充分聯繫,從而影響總領事館改變先前拒絕簽證決定。

美國非移民簽證授權你前往美國入境口岸(機場 / 港口)。你抵達目的地入境口岸時,負責處理入境美國海關及邊防局官員會決定你逗留該國時間。你可以你非移民簽證有效期內(包括簽證有效期後一日)前往入境口岸。簽證持續時間並非決定你可以美國合法逗留時間;只有美國海關及邊防局官員可以你抵達美國時作出有關決定。

你等到目前簽證才去申請。即使目前簽證,你可以申請簽證。

只要你持有是商務或旅遊簽證,你可以使用簽證前往美國。

雖然你可以使用自己B-1/B-2簽證(或如合資格,可簽證豁免計劃前往)探訪你孩子,但除非你有自己移民、工作或學生簽證,否則你可以你孩子同住。

注意: 如要核實你呈請書是否獲總領事館批准,請預備你I-129呈請書收據號碼以及獲批准的表格I-797。請兩者同時帶來面談。

集體呈請書L-1簽證申請人支付防偽及檢測費。個別L、H-1B及H-2B呈請書美國呈請人遞交呈請書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支付防偽及檢測費。

表格I-20是美國政府官方表格,獲認證學校簽發。計劃美國留學學生有此表格方可取得F-1或M-1簽證。表格I-20是用作錄取證明,並且包含繳付SEVIS I-901費用、申請簽證或改變簽證身份及獲準進入美國資料。表格I-20上有學生SEVIS識別號碼,字母N開頭,尾隨九個數字,印於右上方條碼正上方。

新入學學生(F和M)簽證可學校課程開始日期前365天內簽發。我們鼓勵學生簽證申請人收到l-20表格後,提交簽證申請及安排簽證見。

如為入境,不論簽證何時簽發,你可以表格I-20上註課程開始日期前30日內進入美國。

Mint Mobile 怎麼樣?,但要季付年付!

只要你及時提交了延期, USCIS 簽收後,你可以合法美國停留、等待審理結果了,哪怕 I-94 過期關係!我們這篇文章有詳細解釋:《申請延期後什麼時候才能合法美國停留等待審理結果?》 。

後,確保你支票帳號裏有夠錢。 USCIS 説,如果支票退回來,他們會提交一次;如果退回來,他們會拒絕你延期申請並收取 $30 美元 Return Fee:「If your check or other financial instrument is returned as unpayable, USCIS will resubmit the payment one time. If it is returned as unpayable a second time, we will reject your filing and we will charge you a $30 returned check fee.」

下面是多移民與身份相關文章,可使用「search」功能來搜索。我們儘可能言有,讓本站內容可靠。

生於湖南,後北京和廣東學習工作。2013年移居美國。EB-1 職業移民。非移民律師、非移民中介。Twitter @mrderekyang。

3,017 Responses

我父母去年 7 月底入美,今年初申請了一次 B2 延期,當時父母有 covid 陽性,症狀,有醫生寫信,所以申請延期順利地被批准了,現在想父母申請一次延期,有兩個問題想請教一下楊老師:

2) 第二次延期理由知道怎麼寫充分。可以説他們 covid 症狀於徹底好了,所以之前因為 covid 推遲和取消幾次 travel 想今年下半年完成,然後因為 covid 開始於去年聖誕節前,所以去年沒辦法地慶祝聖誕節和新年,今年想全家一起過聖誕和新年。因為我們確實想今天感恩節和聖誕節時候,出去好玩一下,如果我父母機票和旅館預定附上,您覺得這樣申請第二次延期可行嗎?這種美國留下,多多 travel 理由夠充分嗎?感謝您建議,謝謝!

2 、延期/次數,需要理由,因為你需要證明「雖然申請人美國呆了這麼,但並沒有定居打算、只是臨時停留」,因為移民身份是不能美國定居。如果你沒有什麼理由,只是説「想多玩一玩」話,建議加強其他方面證據或解釋,比如「買好了 xx/xx 離開美國機票」(證明無意在美國居住)、比如解釋「因為 xx 、 xx 原因,我父母這次離開後,可能要很多年後才能/可能會來美國了,所以我們想這次機會,一起多呆一些時光」。這只是我隨口舉例子,你自己情形找理由。

@Mr. Derek Yang 感謝您, 楊老師!

楊老師您好! 感謝您這篇帖子,我之前參照您帖子辦理 b2 並且收到了 receipt,super helpful!我想請教您一下,以下情況怎麼處理。

我今年 4 月份裁員,然後 6 月中旬 grace period 完了, file 了 b2, 目前我有 b2 receipt,然後收到了要求 collect biometric 信(上面要求下週去打指紋, 所以沒有去),同時我找到了工作,然後律師要開始辦 h1b 但是開始準備材料。

如果要求打指紋,會後 b2 pending 轉 h1b 有影響嗎?會會有什麼 conflict?但是如果去打指紋是不是會有問題?

我問辦理律師,但是沒有回覆,所以想請教一下您,這種情況怎麼處理,可以順利 b2 轉 h1b 。感謝!

@Alex 打指模 + 提交 H-1B。移民局處理到 H-1B 時候,如果發現你 B2 沒有批准,來説會批你 B2、然後批准 B2 -> H-1B 。如果你打指模,移民局可以此拒絕你 B2 申請,而這導致你提交 H-1B 時沒有合法身份。

有律師了,聽律師建議操作吧。 Good luck!

我持 B2 簽證來美,I94 時間 7 月 25 日,美期間申請了 H1 簽證同時申請了境內轉化身份,目前 PENDING 當中,我現在要申請 B2 延期,請問可以等待 H1 審批轉換身份為理由嗎?如果不可,您建議什麼樣理由?

@Mack 同時提交多個申請,後生效身份會覆蓋掉之前身份:《移民局「後生效」政策|同時有多個申請或待審期間離境後果》

你描述這種情形,需要/應該申請 B2 延期。但你情形是怎樣我,建議諮詢公司法務部/律師。

H1B 申請 Notice data 是 5 月 6 號,我 i94 是 7 月 25,律師告訴我要境內轉身份需要生效期(是 10 月 1 日)是合法身份狀態,建議我辦理旅遊籤延期,我現在困擾您説這個問題,如果 B2 延期 pending 到 H1 生效後怎麼辦?如果辦理延期那麼我 7 月 25 後是不是非法滯留?

@Mack 你上一條評論裏沒説 H1B 要到 10/1 開始,我以為你轉身份是開始。如果你 B2 到 7/25,而申請轉換身份是 10/1 開始,需要延期 B2 到 10/1,二者可以同時提交。這兩個申請是你時期身份,存在覆蓋。

楊老師您好,可以請您分析一下我案例嗎。目前我是 F1 身份美國讀研,女朋友英國讀研結束,準備今年 9 月 b1/b2 簽證前來找我,她今年 4 月入境旅遊接近 1 個月。

1. 目前打算讓她美國停留 6 個月 (入境 I94 範圍內)(23 年 9 月-24 年 2 月),這應該問題吧?

2. 後續她正在申請明年 phd,如果可以 24 年春季入學,那考慮 23 年底前往加拿大(第三國)籤 F1 返回美國讀書,這樣 b 籤轉 F1 返回是否可行呢?

3. 若是等到明年 9 月秋季入學,中間這多出半年能否使用 b1/b2 延期操作?應該使用何種理由呢?如果不行話只能回國等了; 如果可以,美國境內呆了接近 1 年於明年 8 月去第三國面籤 F1 然後回美國讀書話,會會因為之前 b 籤停留太久對 F1 簽證和入境美國造成影響?

您文章讓我收穫多,期待您指點,謝謝。

@Jonathan 1 、 B1/B2 簽證默認給 6 個月停留期,但 PRC 護照有效期停留期限多 6 個月以上:《入境美國對護照有效期要求及「六個月俱部」》

3 、可以,於你們來説有説服力理由;沒有聯繫,但所有非移民簽證需要證明申請人沒有移民/美國居住意圖,如果簽證官懷疑申請人有移民意圖,之前美國停留可能是考慮因素之一。她可以出境、美國轉換身份到 F1,但缺點是現在處理,加州處理中心例現是 8 個月:《如何查詢移民局目前各類案件處理時長》

你好,楊老師,感謝你以來解答。今天可不可以問你一個簽證之外問題?

我美期間,迎來過兩位寶寶,他們回去需要辦理旅行證。

但是,我們面臨問題是,兩位寶寶,一位英文隨父姓林 lin,一位英文隨母姓馬(ma)。我們年人在外看得開,但是家裏老人這麼開放。因此我們當初決定是,其中一位英文隨母姓,但以後回國中文依舊姓林。

因此,想諮詢老師,我們家寶寶(ma 姓)英文出生證明,申請旅行證時中文「姓」一欄可否填「林」?

期待您回覆,並深表謝意!

祝工作順利,萬事順心!

Derek 先生和 Zhao 女士您好,

看過很多你們帖子,受益良多,感謝你們幫助。現在有一個問題想請求你們回答。

我 B2 身份 3 月 1 日過期, 2 月份時候,我及時申請了 B2 延期從 03/01 延到 08/31 。(Case 1)

然後我美國申請學校,然後拿到了 I-20,4 月 1 日,基於 case 1 申請了 B2 轉 F1 轉身份(Case 2)

因為我申請轉身份時,原 B2 ,所以我觀念裏,應該是批准 Case 1, 然後才能批准 Case 2 。

順便提一下,兩個 case 分到了處理中心。

但是 5 月 1 日,是,Case 2 直接批准了,F1 status valid from 05/01/2023-D/S 。

我問題是這樣,我現在需要對 case 1 做什麼處理嗎?如果未來 case 1 批准了,因為是後批准的,會覆蓋掉我 F1 身份嗎?

有人説會覆蓋,因為 F1,從 05/01 開始,即便 B2 晚於 F1 批准,但 B2 開始日期是 03/01,03/01 於 F1 開始 05/01,F1 生效時間所以問題。所以會會覆蓋不是批准時間後問題,而是身份開始時間後問題。

所以我這個案子中,如果 B2 過段時間批准,從 03/01-08/31,我不用擔心我 F1 學生身份嗎?

@loveguy 你描述這種情形,假如 B2 延期獲批(假如批准時間是 06/01),時間線如下:

我查閲資料和理解,移民局很可能認為, last action 是「06/01 移民局批准了你 B 身份延期」,因此你後身份是 B;05/01 你 F 身份生效並不是移民局 last action 。

Last action rule 是一項非正式政策,並沒有定義,即便是移民律師有疑義(比如這篇文章)。移民局去年(2022 年)8 月一項裁決裏提到了這項規則,裏面説到:

你身份「移民局後批准的行為」來決定。我上面所列時間線,「USCIS’ most recent approved action」很可能指是「06/01 移民局批准了你 B 身份延期」,而不是「05/01 你 F1 獲批生效」。

張哲瑞律是這樣理解。這篇文章裏,第2個案例:

Q2: I changed my status from F-1 to H-1B on 10/01/2006, and later I file H-4 on 02/24/07 due to my layoff. When my H-4 application was pending with USCIS, another employer filed an H-1B for me. The H-1B petition was approved on 03/18/07. I sent USCIS a withdraw request letter on 03/18/2007 for my H-4 petition. However, on 05/01/2007 my H-4 got approved. What is my status now?

A: According to the Last Action Rule, the last action of USCIS controls your status. Since your H-4 was approved and became effective on 05/01/07, it is the last action of USCIS on your cases, and now you are in H-4 status. On the other hand, you can’t withdraw your H-4 petition, because otherwise, you are out of status between 02/24/07 and 03/18/07. You need an H-4 status or pending H-4 status to cover the gap between the time of the termination of your previous H-1B and your new H-1B effective date. In order to get H1-B status again, now you need to file another H-1B petition to transfer from H-4 to H-1B status, or leave the U.S. to apply a valid H-1B visa in an American consulate.

– 02/24/2007: 提交了 H-1B -> H-4 申請,原因是裁、 H-1B 即。提問人有説他 H-1B 什麼時候會生效,但是來説裁員後多 60 天限期,肯定是 05/01 他 H-4 申請獲批之前;後面回答,張哲瑞律是假定了他 H-1B 02/24/2007 後、他 H-4 申請是 02/24/2007 後開始。

– 03/18/2007:申請人此後提交 H-1B 申請獲批,獲得 H-1B 身份。

張哲瑞律所回答認為,這種情形下,他身份「the last action of USCIS」來決定、而移民局後 action 是批准他 H-4,因而他身份是 H-4(他們沒有詢問事人申請 H-4 身份是什麼時候開始)。

張哲瑞律所回答認為,這種情形下,事人不能撤銷其 H-4 申請,否則他於 02/24/2007 – 03/18/2007 期間沒有身份,這段時間需要一個 (a) 獲批 H
-4 身份,或者 (b) 一個及時提交、 pending H-4 申請(哪怕後沒有獲批)來填補身份空白 —— ,張哲瑞律所回答假定了當事人 H-1B 身份 02/24/2007 過期、説他提交 H-4 身份是 02/24/2007 開始。

1 、假如你 B 延期此後拒,你來説應該會有影響,因為你有 F 身份,並且這你想要
2 、假如你 B 延期此後獲批,移民局有可能會認為你是 B 身份
3、但是,理論上你不能撤銷 B 延期,否則你 3/1 – 5/1 之間會出現身份空白
4、如果你 B 延期獲批,張哲瑞律所在上述回答裏建議,你應該提交一份 B->F 申請,獲得 F 身份

,假如你 B 延期此後獲批,而你認為自己是 F 身份,上學 etc,移民局可能會察覺、或者沒人提出異議,或者移民局什麼時候察覺了、認為你違反了身份,而你可以上訴、移民局打官司。但是,如果你覺得不能冒這種風險話,建議你聯繫移民局客服詢問該怎麼辦(很可能應該聯繫他們 supervisor 、一線客服能搞清楚這些東西);如果你最近收到了 B 身份批准,未搞清楚狀況之前,建議你假定自己是 B 身份、不能上學,不要造成無意中違反身份後果,然後聯繫移民局或移民律師協助。

楊老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 b2 延期通過後,可以批准的有效期內出國旅遊嗎 (加拿大或墨西哥)?謝謝!

@Gator 來説,B1/B2 去墨西哥/加拿大停留超過 30 天,回美國時候海關會 auto validate 、讓你繼續沿用之前合法身份,參見:《I-94 可否去墨西哥或加拿大入境?》

但是,如果你美國停留了時間(疫情期間有多次延期、美國停留兩年三年例子),入境時候海關有可能會審查、有可能懷疑你濫用身份(使用非移民簽證美國居住)而拒絕你入境。

@Mr. Derek Yang 明白了,謝謝楊老師回覆!

@Mr. Derek Yang 感謝及時回覆。海關和護照 I-94 沒有過期,只是入境時間寫錯了,延期申請上要填寫入境日期。我爸媽是一起來,I-94 逗留日,同時申請延期,我媽入境日期錄入錯了,這是令人。 Anyway,那我繼續提交延期申請了,感謝!

你好 Derek! 我父母於疫情,從 2019 冬天開始每六個月延期一下 B2,獲得了批准。 2022 年 8 月他們申請了一次 B2 延期。我於去年 8 月轉公民,然後 2022 年 9 月底我父母開始了綠卡申請。綠卡現在顯示有 5 個月。前天收到 USCIS i539N letter,是關於最近一次 B2 申請。要求 6 月 9 號之前回覆。
– It states “As the requirements for B2 non-immigrant status include that you intend to stay temporarily in the US and not abandon your permanent residence overseas, you have not established that you are eligible for the requested benefit at this time. ” – Then it requests to see evidence of an airline ticket OR to show that we have funds necessary to secure timely departure from the US.
– It also asks for documentations related to foreign residence e.g. phone bills in China, letter from foreign bank that verifies foreign address, bank account number etc.

我想請問你有什麼建議嗎?我父母 B2 有可能拒絕嗎?那 B2 拒絕,綠卡有什麼影響?B2 拒絕,我父母綠卡期間是不是回國呢?我現在應該去買單程回國機票,吧?那買什麼時候才是呢?謝謝了!

@HP 如果你父母提交了 I-485,需要維持 B 身份,應該撤銷 B 身份延期申請。不然話,情形是:綠卡先批;隨後延期獲批、 B 身份生效(除非延期身份批准時過期,比如申請延期到 2023/05/01,於 2023/05/06 批准,這種情形雖然批准了、但同時身份過期),會覆蓋掉他們居民身份,導致綠卡。參見這篇文章解釋:《移民局「後生效」政策|同時有多個申請或待審期間離境後果》

提交 I-485 後,可以美國合法停留等待審批結果,需要離開 —— 不能離開,除非拿到 AP 卡;如果沒有拿到 AP 卡, AOS pending 期間離開會導致申請視為放棄、從而拒絕。這篇文章有部分解釋:《提交 I-485 綠卡申請應拿到 AP 或 Combo 卡才能離開美國》

建議你們回覆 USCIS,告訴他們申請人提交了 I-485 調整身份、同時請求撤銷 B2 延期申請 —— 或者着他們拒絕行。如果沒有拿到 AP 卡,不要出國旅行。

@Rishar 感謝反饋。這應該是最近變動(以前 B 身份延期分區域,是寄到一個地址),我會文中。

@Derek Yang
請問楊老師,
我父親一年前申 b2 延期這個月拒,半年前有一個延期申請 pending. 可是我母親一年前同時申請延期批准了。 半年申請一次頻率,他們現在需要申請下一個延期了。於身體原因,父親短期內無法承受超長途旅行(目前航班選擇,得 3 天),不能短期內離境,這種情況下,
1. 沒有醫生證明話,申請 motion to reopen 怎樣寫?
2. 一年前申請這個月通知拒,半年前申請是 pending, 現在是否還要申請下一次延期?
感謝您建議!

@Yiyi 延期時間、次數,證明「有」、同時「是短期停留/沒有移民傾向」,如果你申請拒絕,reopen 是後選項,建議你請律師諮詢/協助,看看你情形下怎樣是最佳選擇。

楊老師您好,我母親申請 B2 延期拒,目前需要離境,離境前需要移民局郵寄任何資料麼?

@何洋 如果拒絕,儘離開,需要再向移民局寄任何資料。

楊老師,您好!我媽媽今天收到了打指紋通知,要求 5 月 5 號去打。但她買了 5 月 1 號機票回國。請問我們需要 RESCHEDULE 到 5 月 1 號之前打指紋嗎?還是預約,我媽離境後,給 USCIS 發信説她回國了?多謝!

@Mira 這幾天有空直接去當地 ASC (通知中應該有地址), 説情況,除非碰到很死板工作人員,否則會允許你 walk-in 打指模。如果不行話,聯繫 USCIS reschedule;如果離開之前沒收到預約通知,接受 walk-in, 那沒辦法,離開後通知 USCIS 申請人離開了。

@Mr. Derek Yang ,十分感謝楊老師!

2 、會。浪費點錢而已。後處理申請,會當作 duplicate 拒絕(但錢會退),不會影響第一份申請。

請問如果延期申請做完了,指紋打完了,怎麼查詢延期了多久呢,文章説 I94 不會因為延期而,那問題是怎麼知道延期後狀態及延期到多久呢,謝謝

楊老師您好!謝謝您詳細攻略!我有個問題想請教:B2 延期父母一起申請,打了指紋後副申請人一人先回國,會導致主申請人申請拒嗎?謝謝

走投無路求助 Mr. Yang:
你好,我父母是十年 B2 簽證,I-94 是到 12/20/2022 過期。我 10 月份幫他們兩人提交了延期申請,母親主申請人。
2 月查 status 發現 uscis 我們寄了 RFE 但我們並沒有收到,於是我申請了寄一份 RFE 。
今天收到了發送 RFE,內容是因為父親指紋 (打過一次),無法完成背景調查,RFE 要求提交無犯罪證明。 RFE 説材料 response 3/6 日前交。但是如我説,因為第一份沒收到,發現得晚,這次收到是 3/29,過了 deadline 了。
我查了 case status,是 Duplicate Notice Was Mailed,即沒有 deny?
請問我下一步 action 應該是什麼?1. 現在開始準備然後提交 rfe 材料還有意義嗎?2. 我爸如果不想弄無犯罪證明瞭,可不可以直接叫他們我們一個決定,approve 或者 deny?deny 他們馬上走?
無語,試了 emma 和電話,無法解答我疑問。

楊老師,波士頓周邊接受 I539 申請服務點是 Vermont 嗎?如何能查到它郵寄地址?如果不能搞明白,如何請你幫忙申請呢?該如何聯繫。

@Zang 文中有郵寄地址(我檢查了,到目前為止是),你住哪裏有關係。

你好楊老師,我母親上週 4/19 回國機票,但是我們今天剛收到上次申請延期批准到 4/14 號,這種情況下,改簽機票,或者申請一次 B2 extension 之外,超出 5 天處境會下次入境有有影響嗎? 謝謝!

@Doris 會;簽證會取消,需要申請簽證。哪怕超出 1 天,是 overstay 。

楊老師,你好,我去年 10 月中旬我媽申請延期到 2023 年 5 月 31 號,去年 11 月 9 號打指紋,現在 4 個月過去了,到現在狀態是:

請問楊老師,這個審核時間需要多?如果 5 月 31 號沒有通過,是不是意味着非法滯留?

另外請教楊老師,審核通過,我們會會收到一個通知或者證明?

Mint Mobile 怎麼樣?,但要季付年付!

如果 I-94 過期、或申請延期拒,後果如下。

Your lawful nonimmigrant status ends, and you are out of status, when your Form I-94 expires, even if you have timely applied to extend your nonimmigrant status. Generally,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USCIS will defer any removal proceedings until after the petition is adjudicated and USCIS decides your request for extension of nonimmigrant status. Nevertheless, DHS may bring a removal proceeding against you, even if you have a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status pending.

延伸閱讀…

申請美國簽證| 免親自面談- 台灣(Mandarin)

申請美國簽證| 常見問題(FAQ)

E/H/L 工作簽證,如果延期申請「pending」狀態,Legal Status 過期後可以繼續工作 240 天。請注意,如果你等到 I-94 後申請延期,因為你提交申請時沒有合法身份,你申請會拒絕。延伸閲讀:《工籤延期待審可 I-94 過期後繼續工作 240 天》 。

不管申請狀態如何,你可以 I-94 過期之前離開美國。假如你 I-94 是到 3 月 1 日過期,以下 3 種選擇合法:

簡單地説,你申請是否批准、並影響你之前已有合法身份。

如果延期拒、但是你如期離開了美國,上面説過了:沒有關係。反之,如果你 I-94 過期時候延期申請處理、後拒絕了,會麻煩一些:

上面提到了「逾期逗留」overstay 和「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 兩個概念。二者區別於,unlawful presence 性質、有法律後果:

USCIS 另一處有專門解釋: As discussed in chapters 40.9.2(b)(2) and 40.9.2(b)(3) of the AFM , there are situations in which an alien who is present in an unlawful status nevertheless does not accrue unlawful presence. As a matter of prosecutorial discretion, DHS may permit an alien who is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unlawfully, but who has pending an application that stops the accrual of unlawful presence, to re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while that application is pending. In this sense, the alien’s remaining can be said to be “authorized.” However, the fact that the alien does not accrue unlawful presence does not mean that the alien’s pres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actually lawful.

An alien is admitted as a nonimmigrant, with a Form I-94 that expires on January 1, 2009. The alien remains in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he Form I-94 expires. The alien’s status becomes unlawful, and she begins to accrue unlawful presence, on January 2, 2009. On May 10, 2009, the alien properly files an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An alien is admitted as a nonimmigrant, with a Form I-94 that expires on January 1, 2009. On October 5, 2008, he properly files an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He does not, however, file any application to extend his nonimmigrant stay, which expires on January 1, 2009. The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is still pending on January 2, 2009.

On January 2, 2009, he becomes subject to removal as a deportable alien under section 237(a)(1)© of the Act because he has remained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his nonimmigrant admission. For purposes of future inadmissibility, however, the pending adjustment application protects him from the accrual of unlawful presence.

因此,只要你 I-94 過期之前及時提交了延期申請,哪怕 I-94 過期後你申請拒絕了,不用擔心:你只是 overstay 而已,買機票回國就行了,至於 3 年內 inadmissible 。舉例來説:

因為你延期申請拒,所以你 3 月 1 日到 9 月 1 日是 overstay;但是你 unlawful presence 只是 8 月 25-9 月 1 日, 180 天,因此會導致 3 年內 inadmissible 。

兩年來,USCIS 處理速度,很多人提交申請後 pending 、申請人回國了沒有批覆。舉例來説,I-94 於 3 月 1 日,延期到 6 月 1 日;1 月 1 日提交申請後,case pending,到 6 月 1 日申請人計劃回國了,case pending 。這怎麼算呢?

只要你 I-94 過期之前提交了 non-frivolous 延期申請,並且 case pending 期間離開,即 USCIS 批准或拒絕,那麼不管你離開後 USCIS 是批准還是拒絕,會導致你簽證。但是,如果你申請是 frivolous,會導致簽證。什麼是 frivolous 呢?Merriam-Webster 解釋:「having no sound basis」 — 無理取鬧。、合理延期申請應該沒有這個問題。

不管是何種情形,建議申請人保留 USCIS 收據(receipt)、處理結果、以及機票離境證明,這樣不管來是要面籤,還是入境時候 CBP 官員問起,你有記錄,可證明你沒有 overstay 、或者雖有 overstay,但是有 pending case,屬於 unlawful presence 。

下面是多移民與身份相關文章,可使用「search」功能來搜索。我們儘可能言有,讓本站內容可靠。

生於湖南,後北京和廣東學習工作。2013年移居美國。EB-1 職業移民。非移民律師、非移民中介。Twitter @mrderekyang。

楊老師您好!我想諮詢一下關於我媽媽延期申請情況, 她並 B1/B2 VISA 入境,她因為疫情和自身身體狀況原因一共提交了 5 次延期申請,延期申請時間線如下:

前 4 次延期申請批准,並且是我們申請延期時間,中間沒有 Gap.

9/29 /2022 回國,當時第四次和第五次延期申請是 Pending 狀態, 所以給 USCIS 寄了 letter 禮貌性告訴他們我媽媽回國。 3/23/2023 收到了第四次延期批准信延期 4/22/2022 , 第五次延期申請是 4/17/2022 提交並得到 receipt. 於 5/16/2023 收到第五次批准信,但是延期時間是 4/23/2022- 9/8/2022(我們申請是延期 10/16/2022)。問題如下:

1. 她本人收到第五次延期批准信之前(9/29/2022)回中國,從移民局後批准信延期 9/8/2022 到她實際離境 9/29/2022 這個期間是不是算 over stay? 會取消簽證或無法入境嗎?

@Emma10 你描述,這種情形應該會簽證造成影響。但是,B 簽證美國一次停留了 2 年半,下次入境可能會海關盤查,建議做好準備。

至於這次批准,我懷疑是移民局官員小心寫錯了。來説,這種情形,移民局官員要麼你申請批准(到 10/16/2022)、要麼拒絕,有離境日期批准(因為他系統裏看到你於這一天離開,你身份只需到這天為止,ie 9/29/2022),沒有任何理由胡一個 I-94 日期。可以考慮聯繫 USCIS 客服詢問;或者,如你認為這是一個 typo,可以填寫這個表格要求。

@Mr. Derek Yang 楊老師你好!感謝你回覆!你回覆,我有進一步問題如下;
1. 我媽媽現在確定下次入境時間,我們需要現在幫她 EVUS 一下確認她簽證沒有受影響嗎?是她下次入境前在?
2. 下次入境我們打算準備所有申請延期 receipts 和 approved letters 。 另外寫一封信解釋每次延期原因及本次入境原因及行程規劃。同時買回程機票,您有什麼建議我們準備?
3. 像她這樣情況 B 籤待了兩年半,下次入境建議要國內待多久後入境美國呢?
謝謝!

@Emma10 你 2 裏面列文件應該了。如果是我話,會一段時間去嘗試 EVUS 。 B2 身份,並沒有和要求説隔多久才能來美國;建議「母國停留時間於你美國境內停留時間」—— 原因是,如果你美國呆時間母國呆時間,那麼 CBP/移民局完全有理由懷疑你目的是美國居住。但是,這次疫情中人停留了 2 年 3 年,這種因為突發全球性事件引起時間「臨時停留」,過去很多年出現過,我知道 CBP 是否會因此拒絕來美國人入境;如果是我話,建議離開一年後來美國吧。

楊老師,您好!我父母是 10/05/2019 入境,04/26/2021 號離境,期間申請了 2 次延期和 2 次更改延期日期申請,第一次延期申請要求時間是 04/05/2020—10/04/2020,期間買到了 11 月初機票,隨後遞交更改延期日期到 11/10/2020,而後航班取消, 2020.11.5 遞交二次延期,第一次延期批准是 2021.5.5 收到,批准到 2020.10.4,第二次延期收到指模時間是 2021.7.23 ,我於 2021.5.1 寫信移民局告知父母離境無法打指模和 withdraw, 2021.7.28 收到拒籤信,我收到信時候是一個月後,所以錯過了上訴期,因為第一次延期到批到 10/04/2020,第二次延期申請是 11/09/2020 USICS 收到,請問這期間算 overstay 或 unlawful presence 嗎?對十年簽證有影響嗎?萬分感謝!

@Ting Wang 如果你是 I-94 過期前及時提交了延期(以及延期)申請,離境後拒不會影響簽證。申請人離開情況下,移民局拒絕延期申請是操作,沒有上訴。

@Mr. Derek Yang 感謝楊老師回覆!入境時我父母 I-94 截止日期是 04/04/2020,第一次延期申請 I-797C 表格 received date 是 02/19/2020,是 I-94 過期之前提交了,第一次延期通過 notice date 是 05/05/2021,説 I-94 截止日期 05/04/2021 更改為 10/04/2020,第二次延期申請 received date 是 11/09/2020,第二次拒籤 notice date 是 07/28/2021,第二次拒籤主要原因是沒有打指模,我擔心是第二次延期申請 received date11/09/2020 超出了第一次申請延期期限 10/04/2020 一個多月,但是第一次延期批准信和第二次拒籤信是他們回國我收到,請問他們十年簽證會會有影響?謝謝

@Ting Wang 你描述,你父母 I-94 過期後,有一個 pending petition, 因此不視 unlawful presence 、簽證不會自動取消。如果簽證取消,當初發簽證領館會通過申請人留聯繫方式通知你父母,此外 EVUS 無法。如果你們能 EVUS,簽證應該沒有取消。

@Mr. Derek Yang EVUS 了,感謝您!

楊老師, 您好。 2020 年到 2022 年,我們一家美國滯留兩年,申請了四次延期,我和我兒子批准到了我們離開那天。但是我老公第三次批准信給了第二次批准信完全一樣時間,説截至第三次申請,批准的時間我實際申請時間少了半年,收到第三次批准信後我所有批准信整理了一個表上傳到第四次申請補充材料裏。但是還是收到了拒信,説是申請時有合法身份,且有説明為什麼延申請。我們是 2022 年四月離開,我老公現在批准到 2021 年 9 月, 2023 年 4 月收到拒信。這種情況下,他簽證會取消嗎?提交 I-290B 能有什麼效果嗎?謝謝。

@moon 剛才在 evus 登記了,是不是意味着簽證沒有取消?簽證取消情況是會拒信同時發生嗎?是説簽證取消會拒信後有延遲?這種情況下,我需要提交 I290B 申訴嗎?

@moon 如果你丈夫申請拒之前離開了美國,來説有關係,因為只要他延期申請處理,他可以合法美國停留等待審理結果、計算 unlawful presence,哪怕他走後申請拒關係,這種情形會造成簽證。反之,如果申請拒時他美國,那麼申請拒之日起他會積累 unlawful presence, 他離開後,領館會收到通知、取消他簽證。拒絕你申請是移民局,他們會取消你簽證(這事兒歸他們管)。

@Mr. Derek Yang ,我想問一下,我有填寫 I290B 申訴嗎?他第三封批准信給了和第二封批准信完全一致時間,造成了半年斷檔,導致第四個申請拒。前後兩封批准信給了完全一樣時間,這樣嗎?我有或者有可能糾正這件事嗎?這個逾期停留記錄會哪些方面產生影響?

@Mr. Derek Yang 第二第三封批准信和第四封拒信是我們離開後收到。 2022 年四月離開,2023 年 2 月和 3 月收到兩封批准信,了完全一樣時間:2021 年 3 月 11 日到 2021 年 9 月 10 日,然後 2023 年 4 月收到拒信,拒絕理由 2022 年 2 月申請延期時候沒有合法身份且沒有出具理由解釋什麼 delay 了這個申請時間,可是我明明所有申請和批准信整理了一個表上傳加了第四次申請文件裏,還附上了我和我兒子批准記錄。可能我們過於,想要有記錄,所以想知道這個結果會有什麼影響。,麻煩您了。

後來我聽別人説我應該撤銷我延期申請,如果撤銷了,那麼我 6 月 25 日後到我走兩個月算非法逗留預期嗎?這樣回影響我入境美國嗎?如果算逾期,我應該怎麼辦呢?如果不算逾期,我不是應該中國待時間美國時間返回美國?

希望您能我解答一下,謝謝

@GAO 需要撤銷,參見這篇文章解釋:《B 籤延期待審期間離開是否會自動拒、是否要撤銷申請?》如果你提交了,來説應該事 —— 只要你延期申請是 I-94 過期前及時提交了,沒事,影響簽證和未來入境(如果簽證取消,會通過你當初申請簽證時留下聯繫方式通知你;並且 EVUS 無法)。

來説,建議母國停留時間於美國停留時間。

Therefore, your application is considered abandoned and USCIS denies your request.」

有如何能確定簽證是否還?如果用現有簽證註冊一下 EVUS 通過了,是不是説簽證?

@王娜 忘記説了,他是 B2 十年簽證,有效期舊護照上到 2026 年為止。

@王娜 回答「NO」。參見《延期申請離開後拒, EVUS 時怎麼回答?》

楊老師你好,你 overstay 後果這個 section 裏面提到:「你簽證自動。就算你之前拿是 10 年多次往返簽證,需要申請。” 我想問一下這個簽證自動是指哪一個?我情況是:
1.i94 2022 年 2-26 日, 2 月 16 日 file 了 I-539 申請 F-1 到 B-1,希望延期到 8-26 日。
2. 我 10 月 24 日拒原因是我 8 月 8 日離開美國。
我問題是: 這樣我沒有 unlawful presence 嗎?
Overstay 話:
1. 我逾期身份是 F-1 學生,不是 B-1 身份逾期,那麼我 2015 年十年美籤(2025 )會自動嗎?
2. 如果説,我逾期了我 F-1 學生籤 stay,應該是我學生籤動而不是我十年美籤吧?
3. 我打算聖誕節回去和大學美國朋友玩會影響入境嗎?
4. 美國公民朋友寫聖誕節邀請函會會一點,CBP 會嗎?是説邀請函只是申請簽證時候需要而入境時沒有大用?
5. 有沒有辦法查詢十年美籤是否還?

@Peter Luo 如果你是身份過期之前及時提交了轉換身份申請,離開後拒,影響簽證。參見文中「回國了沒批覆怎麼算?」一節。

@Derek Yang 是, F-1 i94 過期之前提交。所以影響我之前十年美籤吧?謝謝楊老師。

@Peter Luo F-1 是 d/s,I-94 沒有日期。只要你是 I-20 過期/grace period 結束之前提交申請( USCIS 簽收日準)問題。

請問楊老師,本人 J1 簽證入境美國,我同志伴侶 B1/B2 入境美國。因為中國不能結婚,所以只能讓伴侶 B 籤入境。

1. 入境後我們結婚,請問我同志伴侶可否美國申請轉換身份為 J2?
2. 我伴侶需要提交 I-539 表來讓 B 籤延期和轉換身份嗎?
3. 請問這兩個 539 表提交時間有沒有什麼技巧?
4. 如果 I-94 了,是否可以繼續美國等到 case 結果?

期待您回覆,謝謝!

@micheal 1 、 J1 可為配偶申請 J2 簽證/身份;美國移民局承認同性婚姻,異性婚姻一樣: uscis.gov 鏈接。
2&3 、大部分情形需要/應該同時提交多個申請(延期 + 轉換身份);若同時提交多個申請,你身份「後一次生效身份」來決定,稱為「last action rule」,參見:《移民局「後生效」政策|同時有多個申請或待審期間離境後果》。
4 、如果身份過期前及時提交了延期/轉換身份申請,可以。參見:《申請延期後什麼時候才能合法美國停留等待審理結果?》。

1 請問我和伴侶國內申請 B 籤時候,理由可以同志結婚嗎?我打算申請 B 籤,申請 J 籤。

3 伴侶入境後多久可以提交 539 表轉換 J2 簽證?
4 我打算申請 NIW,他作為附屬申請人。請問我們什麼時候提交 140 表呢?

期待您回覆,謝謝!

@micheal 如果你們打算結婚並申請綠卡,持 B 籤入境問題參見這篇文章:《持 B1/B2 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提交 I-485 辦綠卡問題》

你問題緻,建議你請移民律師詳細諮詢和/或協助。我們有合作律所: 未名律師事務

請問一下,以下是我父母 case:

I-94 deadline 是 7/14/2020,父母離境是 09/16/2020(疫情爆發後航班導致). 06/21/2020 收到申請延期 I-797C receipt notice. 父母離境後我忘記撤銷申請,並一年後 2021 年 4 月收到拒信。

@jun 這種情形文中有討論,「回國了沒批覆怎麼算?」你描述, I-94 過期前及時提交了延期申請,離開後拒影響簽證、不視違反身份/沒有 unlawful presence 。至於撤銷,本來沒/應該撤銷:《B 籤延期待審期間離開是否會自動拒、是否要撤銷申請?》

楊老師您好,最近看到很多案例是父母 B1/B2 申請延期,於移民局案件積壓導致無法申請離境日期前拿到結果,只能沒有結果前提下離境,並寫信申請撤銷延期申請。入境時 CBP 取消了 10 年 B1/B2 簽證,理由是 222(g). 請問現在父母申請延期是否有這種風險?

@Bruce 若移民局處理、申請人如期離境,絕大部分情況下需要/應該撤銷申請,參見:《B 籤延期待審期間離開是否會自動拒、是否要撤銷申請?》

我和我太太是加拿大 PR,有楓葉卡,生活温哥華。我太太本來想今年秋天去美國讀 CS 專業,本來 F1 簽證批准了(沒 check,直接了 5 年,到 2027 年過期,8 月初温哥華美領館辦),但是簽證 issue 了一週後,DOS 突然她 F1 簽證撤銷了,同時她原本有 B1/B2 簽證一塊撤銷了。。。(B1/B2 本來是到 2029 年才過期,之前,後一次去美國是 7 月初,我們沒有逾期居留美國記錄)。

雖然後來美領館發 email 通知我們簽證撤銷了,但是説原因。但我們猜應該我太太背景有關,她本科是哈工大,屬於 10043 禁令制裁學校,是沒辦法拿到 F1 簽證去美國讀 CS 這種專業,但可能温哥華美領館 VO 對 10043 禁令瞭解,當時了她簽證,可後來 DOS 對所有 issued visa 進行複查,發現了她哈工大背景,簽證撤銷了。

我們打算去美國讀書了,但是沒有 B1/B2 簽證是,年底我們還計劃去歐洲玩(SF 機場轉機)。現在沒有 B1/B2 旅遊籤法美國轉機。所以過段時間我們打算我申請 B1/B2 簽證,請問第二次申請 B1/B2 簽證應該注意什麼嗎?另外過多久去申請?謝謝

@Ming 10043 禁令只是 F/J 簽證,我知道為何會撤銷你 B 簽證、。如果打算申請簽證話,注意想理由、充分準備證據;比如説,如果理由是要來美國轉機話,按理來説應該申請 transit / C visa,而不是 B visa,因而可能會增加拒風險:

延伸閱讀…

【簽證全攻略】 2021申請美國旅遊簽證教學、費用、常見問題

歡迎來到美國: 新移民指南

@Derek Yang 那保險起見,要是她申請 C1 visa 吧,這樣我們冬天可以計劃去歐洲玩了,要不然得改機票。

所以説簽證撤銷了不是,是告訴什麼撤銷。她 F1 是温哥華美領館辦,雖然温哥華美領館後 Email 通知我們簽證撤銷了,但是等到 8 月底通知,我們那會得知了 F1 和 B 籤撤銷了,因為我們 8 月中時候去陸地邊境海關問了。而且美領館 Email 説簽證撤銷,撤銷原因説摸稜兩可:Information has become available subsequent to visa issuance that indicates you may no longer be eligible for your visa.

她 B 籤是北京大使館 issue ,我們北京大使館發信問,只得到一句:The U.S. Embassy in Beijing does not respond to requests for status checks of current visas… 服了。因為 B 籤關聯着 EVUS,她 EVUS 突然了,我們聯繫 EVUS 客服,客服 confirm 她 B 籤撤銷了,但是原因知道。

@Ming 目前看來這是辦法了。下次來美國旅遊或出差,準備相關證據,比如行程規劃、機票/酒店預訂記錄,像你第一次申請 B1/B2 那樣,我理解應該是可以獲批。 Good luck!

@Derek Yang 老師您好,我是綠卡,媽媽一月來美探望我和女兒,七月時候申請了延期到明年一月,現在打了指紋等待結果。媽媽看到最近國內各種政策實在不想回去,機票買,回去怕出不來原因想繼續留在這邊。所以我只能準備媽媽申請公民。我看其他人申請公民時可能要幾個月或一年。

請問 1: 申請公民等待期間,母親可以繼續呆到我公民下來嗎?
2: 如果可以,還需不需要延期直到我公民下來?
3: 如果這次延期結果拘,我該怎麼辦?

等待您回答,感謝。

@Xcc 公民父母即使 out of status 可以調整身份,我之前有文章提過:《美國移民和調整身份見禁令》, 官方資料參見 USCIS 這個頁面,F. Bars to Adjustment of Status, 表格第2行,「In Unlawful Immigration Status on the Date the Adjustment Application is Filed」,後一列,「Exempt from Bar」,有「immediate relatives」-> 説,若提交申請時候沒有合法身份、將不能調整身份,但是 immediate relatives (eg. 公民父母)除外。如果你打算這麼做,建議請律師詳細諮詢獲得 legal advice / assistance. Good luck!

您好, 我有個問題想請教. 本人現在美國國內, 太太是綠卡. 本人於 2019 年 12 月 B1/B2 身份來美, 後 539 延期 4 次, 後一次延期到 2022 年 6 月. 但是 2022 年 5 月收到移民局發了前 3 次拒絕信. 本人現在非法停留期間. 本人不想回國簽證. 太太會英文, 綠卡拿時間不長, 短期內可能申請公民. 請問一下通過太太綠卡配偶身份申請 I130 和 I485 concurrent, 取得回美證, 是否可行? 如果不行, 怎樣做? 感謝.

@Zhang 你描述,你現在沒有合法身份,不符合調整身份資格,參見:《美國移民和調整身份見禁令》(公民配偶可以豁免,綠卡配偶不能)

@Derek Yang 謝謝您. 那請問一下, 目前本人 unlawful presence 沒有到 180 天, 有沒有其他保持身份途徑? 感謝.

@Zhang 保持身份前提是你目前有合法身份、沒有過期。你現在身份過期,沒法「保持」。建議你請移民律師詳細諮詢,看怎樣處理。

我姨媽簽證確定洛杉磯 LAX CBP 取消了,我們延期了 3 次,離境時移民局批准 2 次第三次 pending,(後來第三次批准了,離境後才拿到)CBP 聽解釋,一羣中國人上飛機前登機口取消了。離境時間發生 2021 年 12 月 6 日。

有沒有簽證取消了,回去簽證案例?能不能通過啊?

謝謝你文章,硬核,我姨媽離境時候沒等到第三次延期信確認函, pending 狀態,後來她離開後收到批准信 日期她離境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她離開那天和批准信上有效期後日期一天,她不算 overstay 吧? 不是 unlawful present 。

但是她簽證 CBP 劃了大大的 222g, 只有辦了,現在隔了一年,還去辦,感覺現在中美政治。有沒有 B 籤取消,辦什麼注意事項啊?能不能通過啊?擔心。

楊老師你好,我和我先生持 M 學生簽證,我先生簽證 I94 於 2021 年 6 過期,那之前我們提交了第一次 I539,申請延期到 2022 年 6 月,然後於今年 6 月提交了了第二次 I539 。我們第一次 I539 於最近收到 RFE,我們給予回覆了。我想問下,如果我們第一次 I539 沒有通過話,我們是什麼時候開始累積 unlawful prescence 呢?

@Annie 如果你們及時提交了延期/轉換身份申請,申請拒之日起計算 unlawful presence 。

您好,我想申請 f1 轉 B1 簽證,但是之前 I-20 終止後這邊呆了 5 個月做了 re-entry,拿到了 I-20 從墨西哥入境回來,目前還是 F1 學生身份。

您好,我有個問題想請教,並且可能需要您進一步諮詢和法律協助:

我父母 2021.2.17 入境美國,I-94 到 2021.8.16 。我於 2021.8.12 提交延期申請,申請延期 2022.2.12 。這次申請目前是打指紋狀態。

2022.2 原打算進行第二次延期,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提交申請,直到最近打算進行三延時發現(懊惱)。現在於記錄上我們申請過一次延期,並且申請待到 2022.2,無其他申請記錄,而父母美國境內。請問現這樣情況,應該怎麼處理,以及會有些什麼後果?謝謝!

@Amy 現在事情是提交延期申請。如果移民局現在批准了你第一次延期申請(到 2022/2/12),而你們沒有提交延期申請,那麼批准之日起會是 unlawful presence(後果);反之,如果你們現在提交了延期申請,移民局簽收後、批准你第一次延期申請,那麼你自始有一份申請等待 USCIS 處理,並沒有出現 unlawful presence gap(移民局有可能/會原諒你第二次延期申請提交晚了錯誤、後果那麼)。

以上是我理解,並非 legal advice 。如果你需要 legal advice,可聯繫我們合作律所付費諮詢: 未名律師事務

我爸媽是 2020 年 2 月申請第一次延期,8/9 月份需要申請時是寫了一個 letter 想説延第一次時間,後來第一次很久後批准了,但是第二次申請延期收到 RFE,説中間有 gap,要解釋。 我 USCIS agent 當時建議寫 letter,以及當時寫 letter 作為回覆提交上去,現在知道結果。知道會會通過。

@BB8 看運氣(審理官員)。若申請、及時申請延期,是正確/標準處理方式(easy 模式);而不及時做延期、導致出現 gap,是選擇了規的處理方式(hard 模式),不是説不行,而是説風會很多。

@Derek Yang 感謝 Derek Yang,,現在是直接進行延期申請。
當時 2020 年 7/8 月,二次申請這個概念出來,USCIS 接線員一開始建議寫 letter ,後來説改成直接建議二次申請了。 我們當時寫了 letter 郵寄過去,我怕 uscis 審第一次延期時候,壓根沒收到/或者沒看?

@Derek Yang 如果第二次申請因為這個 letter 拒,是不是父母無法來美國?需要找律師處理了?

@BB8 不是。只是離開後簽證會取消、需要回母國辦理簽證(不能免面籤、可能需要簽證官員解釋為何 overstay),至於「無法來美國」—— 除非他們申請拒後,繼續美國停留時間,觸發 3 年/10 年/禁令。

如果第二次延期沒有批准,那麼 2020/10/01 到 2021/11/08 算 overstay 了?會觸發禁令嗎?

@BB8 我理解:如果 USCIS 批准你第一次延期(指是 USCIS 批准的日期、不是你收到批准信日期)之前,你提交了第二次延期申請(指是 USCIS 簽收日期、不是你寄出申請信日期),並且你父母 USCIS 處理之前離開美國,那麼他們並沒有 unlawful presence, 會觸發禁令(簽證會取消)。

這是我理解。如果需要 legal advice,可聯繫我們合作律所付費諮詢: 未名律師事務

您好,Derek Yang. 您請教一件事,我父親 B2 簽證 2021 年 11 月 16 號入境,2022 年 5 月 4 日參加了去土耳其旅行團出境,5 月 15 日入境時候紐約海關帶進小黑屋詢問,然後出境章上備註了 2022 年 8 月 14 日,但是 I94 上 ADMIT DATE 顯示是 2022 年 11 月 14 日。請問這樣情況,我是要繼續申請 I94 延期呢,還是應該去 CBP 入境章?看了您一篇文章,有類案例,去了 CBP 換入境章,我擔心我父親情況去了 CBP 後,得其反,他們會 I94 時間更改到 8 月 14 日,而不是入境章時間。 麻煩您指點迷津。謝謝

@Derek Yang 感謝您答覆。我會您建議操作,希望一切無虞,謝謝。

你好,我想請問你如果我第一次延期時間我只申請了延期兩個月,獲批了,但我預計回去那個時間我航班取消了,買到了他批准時間後 10 天,這樣後面 10 天我是不是就算 overstay 了? 我簽證會取消嗎? 如果取消了但只是 10 天 overstay 我後申請簽證會有困難嗎? 謝謝你

@Xin 1 、是。 2 、會(你離開美國後取消)。 3 、後果:需要回母國申請簽證;不能免面籤;可能需要想簽證官員解釋為何 overstay 。若想避免這些後果,建議申請延期。

想麻煩後認一下,如果我繼續辦理 10 天延期,如果我走之前沒有打上指紋或者打了沒有批准的消息,我離開美國後我簽證會取消嗎?

@Xin 只要及時提交延期申請,pending 期間離開後,申請會拒絕,但這種情形拒絕會導致簽證取消。文章裏有解釋啊!

我父母 2020 來美探親,B2 身份,疫情無法回國,申請延期了幾次。於我們相關法規,USCIS 回覆滯後,現在,後一次延期申請是 late filing 。上個月 USCIS 要求提交了補充材料以及今年 11 月回國機票。現收到答覆, B2 延期 2021 年 7 月(一年前日期)。我們,現在應該做什麼呢?需要提交延期申請以便得到許可日期呢,還是什麼做等到 11 月回國呢?他們 overstay,或者 unlawful presence?,是 2021 年 7 月開始算呢,還是 USCIS 這次答覆時間(2022 年 7 月)開始計算呢?這些會他們日後申請來美簽證及入境有何影響呢(比如,間隔很多年)?

@Yin – 如果 USCIS 只是處理了你某次延期申請、你那後及時提交了延期申請並且處理,那麼繼續等待審理結果,注意不要有 gap — 如果申請期限到了,需要申請延期。

– 如果你後一次申請是到 2021/7,那後沒有繼續申請延期,那麼 USCIS 本次批准之日起,你父母是 unlawful presence, 後果本篇文章解釋了。

如果你中途做過多次延期,搞不清楚是否有 gap 、以及他們現在身份有什麼影響,建議請移民律師詳細諮詢。

我父母是 2021 年 11 月提交後一次延期申請。 USCIS 這次答覆是我們提交了補充材料後發出的,所以我估計其是這個後一次申請。現在,USCIS 延期 2021 年 7 月,於申請本身提交日期,什麼會這樣呢?是因為之前已有 GAP 了,現在只是順延之前可延期嗎?即使以前身份上沒有問題,現在這種情況下,GAP 也已存在了,吧?

unlawful presence 身份中,能提交延期申請嗎?我們能做什麼去儘量減來可能影響呢?

@Yin 別「估計」啊。每次申請有 receipt number,你看看批准的是哪個 receipt number 知道是哪次申請了。

@Derek Yang ,確認了一下,批准的是 2021 年 11 月提交後一次延期申請。請問,現在儘離境,有什麼我們能做事嗎?11 月離境時會有什麼問題嗎?

@Derek Yang ,感謝您答覆。祝!

楊老師,您好!我是 B2 簽證來美探親,去年 12 月 20 日入境,給到了今年 6 月 19 日。 本來計劃今年 2 月份回國,但於航班熔斷沒有買到機票, 於是我 4 月 27 日申請了延期,並 5 月 27 日打了指紋,後來我買到了 7 月 4 日機票回國了。我申請現在沒有批准。 請問我需要通知移民局嗎?如果需要,應該怎麼回覆。 感謝您回覆!

@謝先生 出於禮節可以通知他們申請人離境。做什麼話沒有關係。申請視為放棄、會拒絕,你簽證沒有影響。

@Derek Yang ,感謝您回覆。

您好!如果我打指紋後、審批通過之前離開美國,能得到簽證嗎?還是會 deny?

@小七 申請人離境,申請視為放棄,會拒絕。影響你已有簽證。

楊老師你好,
我父母因為去年護照過期,所以等護照完申請了第三次 extension,然後現在收到 RFE,讓解釋 late file 和 intent to depart us,請問怎麼解釋?謝謝

如果拒後兩個星期內離境,下次申請 b1b2 簽證拒可能性有多?有這方面數據或者估計嗎?

@Tony 你剛才問題 1:每個人情況,不是靠概率。

Derek Yang, 你好。

我今天收到了批覆,是 6 月 8 日了。但是我有效期是有 5 月 30 日,我機票定在了 7 月 24 日,我打了電話 USCIS,他們説只能儘離開美國,可以我買不到機票了,現在我該怎麼辦,!請求您幫助!

@Cherry 如果你之前申請延期到 5/30,不管有沒有批覆,應該 5/30 之前申請延期,我們這篇文章有解釋過:《I-94 過期、首次延期還未批准,能申請二次延期嗎?》

如果你沒有及時申請延期,導致 USCIS 批准後身份過期,老實説沒有什麼辦法。開始計算 unlawful presence,若超過 180 天會觸發 3 年禁令。既然買了 7 月機票,離開吧。

@Derek Yang Derek Yang, 你好! 你這些攻略我們來説了, 謝謝你!

我 6 月 8 日收到 Approve Notice, 194 我時間是到 5 月 30 日, 因為, 以為移民局會 180 天時間, 沒想到只給了 120 天. 我 8 號那天馬上提交了第二次延期, 受理了,6 月 10 日通知我 7 月 5 日打指紋, 這種情況下, 我知道我 5 月 30 日到 6 月 8 日是否算是 unlawful presence, 因為有了 8 天 GAP, 了, 吃不下睡不着,10 多年往來美國是記錄, 現在因為疫情回不去就算了要這裏, 可能簽證會取消掉風險, 值得了. 現在到我 7 月份離境, 是否算是回到灰色階段了, 如果回去我取消這個案子, 是否會我帶來入境困難風險? 謝謝你回覆和建議!

@Cherry 從移民局批准你首次延期申請(或 5/30, whichever is later)、到 6/8 你提交延期申請前,你 I-94 過期且沒有 pending application, 屬於 unlawful presence 。你 6/8 提交申請後,停止計算 unlawful presence 。除非你能説服移民局官員原諒你疏忽(運氣話,移民局可能會發 RFE 你提供解釋機會),否則你第二次延期申請會因為 late filing 而拒絕;或者,如果你 7 月離開話,可能會因為申請人離境而作為 abandoned application 而拒絕。你離開後,移民局會通知中國領事館取消你簽證、領事館會通過你申請簽證時留下聯繫方式通知你簽證取消。如果你 7 月離開,你 unlawful presence 很少、 180 天,並會觸發自動禁令,你可以母國申請 B 簽證。是麻煩一些,但並不是什麼事情,沒茶飯不思、睡不着覺。

如果移民局官員原諒了你疏忽、批准了你第二次延期申請,並且你 I-94 之前離境,那麼你簽證會取消。

這是我理解,不是 legal advice 。如果你需要 legal advice/assistance 話,我們有合作律所: 未名律師事務

@Derek Yang 你好,我母親 B2 簽證本來是 2022-03-03 ,我她申請延期到 2022-08-28, approved 了。可是回中國機票買到 2022-08-29,是延期後 deadline 後一天,這種情況我需要申請第二次延期嗎?謝謝!

@貓黛玉 如果你不想 overstay / 簽證取消,需要申請延期,不能有 gap 。 B1/B2 沒有 grace period,超過 1 天是 overstay 。

@Derek Yang 您好,我是 21 年底通過 B 籤入境,I-94 停留期在 5 月 26 日,但是我收到了今年秋季美國大學碩士入學 offer,目前沒拿到 I-20,預計拿到 i-20 話會合法停留期後了,後打算通過 i-539 加急境內申請 F1 簽證,這樣話我這個預計滯留期 1-30 天以內會影響簽證辦理嗎?需要臨時找個語言學校馬上拿到 i-20 到時候辦理轉學嗎?

@王般若 延期 B 身份,收到 I-20 後轉換身份到 F-1 。若延期 B2 、導致身份過期,申請轉換身份會拒。

老師您好,我 I539 File 後, 人申請了轉身份,然後通知打指紋之前,離開了美國,後來收到通知申請了。請問這種情況,我如果申請其他國家簽證,比如英國簽證,需要説自己拒籤過麼?

@Derek Yang 老師您好,如果 B2 extension I539 上姓和名填反了,需要遞交表格嗎?指紋打過,並且當時沒有發現這個問題。。。現在離打指紋過了兩個月,沒有消息。 case 會因此拒嗎?

我岳父於 2019 年 10 月來美國,I94 於 2020 年 4 月份,之前我們提出了延期申請,打指紋通知於 2020 年 10 月才到達,2020 年 9 月份回國,於有打電話撤銷申請,2022 年 1 月份拒。這種情況下,應該算 overstay,吧,他來美國會有影響嗎?需要簽證嗎?

我仔細看了你文章《B 籤延期待審期間離開是否會自動拒、是否要撤銷申請?》,關鍵是,uscis 會認為我們是 frivolous application 嗎?我看了 uscis 發我們拒信,沒有看到任何 frivolous 字樣。

情況,是不是岳父下次過來時候要到了美國會發現簽證有問題?

@guanyao 1 、如果延期申請 I-94 過期前及時提交給 USCIS 簽收了,他簽證沒有影響。
2 、會。如果簽證取消,他無法登機,會到了美國發現簽證有問題。

如果簽證取消,領館會通過申請人當年留聯繫方式通知他;evus 無法、登不了機。如果你確定,記得當年留聯繫方式/聯繫方式有變/擔心收不到通知,可試試聯繫發簽證領館,看是否可以查詢。

@Derek Yang 回答迅速,感謝。我們有申請 evus ,謝謝了。

楊老師,請問有時間可以回覆下我 4 月 23 號問題嗎?十分感謝您時間,謝謝!

楊老師,您好,我情況是這樣: 我今年 1 月份 lay off,h1b 一月底,I94 是 2 月 6 號,然後我是 I94 之前拿着另一個公司 offer,然後公司是 2 月 10 幾號開始準備 h1b 申請,所以從 I94 過期到 h1b receipt 有幾天 gap,然後 3 月底 h1b approve 了,但需要離境,我現在美國待着,打算去新加坡或者墨西哥簽證,請問我這種情況是只能回中國簽證了嗎?如果去第三國籤,拿着簽證了,入境美國話,cbp 會讓入境嗎,會問我 illegal presence 問題嗎?十分感謝您!

@Tao 部分情形外,Overstay 後需回母國申請簽證,這篇文章有解釋:《逾期逗留後只能回母國申請簽證》

你既然是工作簽證,應該諮詢公司律師/法務部,他們你情形,而且他們才能你提供 legal advice 。

@Derek Yang ,謝謝楊老師。

「只要你 I-94 過期之前提交了 non-frivolous 延期申請,並且 case pending 期間離開,即 USCIS 批准或拒絕,那麼不管你離開後 USCIS 是批准還是拒絕,會導致你簽證。」

那麼,這種情況下,批准和拒絕區別是什麼呢?

@stone 什麼區別。情況下,人離境、申請會拒絕。如果批准了,用不上 —— 除非你想留着做紀念品。

@Derek Yang 楊老師你好,

@TT 只要在 I-94 過期前及時申請了延期,離開後拒有關係。建議入境時攜帶延期申請資料(收據),若 CBP 官員懷疑你 overstay 了,可以證明及時申請了延期。

@TT 我父母您情況,請問您父親是否順利入境?

楊老師你好!我 I94 過期,之前是 F1 學生身份,然後我 H1B 申請拒絕後目前弄了 I290B Appeal,等了半年多了。如果我 I290B 後是 deny 話,那我 I94 過期那天到 I290B 拒那天當中這段時間算 overstay 還是 unlawful presence 呢?謝謝!

您好,我家人疫情期間美國以 B2 身份待了兩年時間,請問回國後國內待夠兩年以上才能入境美國嗎?謝謝

@Angela 來説,於 B 簽證,離開美國時間,應該於美國停留時間。但這次疫情,很多人美國停留一年兩年,這種情況以前怎麼有過, CBP 會怎麼對待。如果是讓我來揣測話,中國 1 年後來,可能會有問題;如果是 6 個月, CBP 責難風險估計會。

楊老師,你好,
我想問一下 我媽媽情況

媽媽 2021 年 9 月 7 日入境美國,照理來説 2022 年 3 月 6 日要離境,但於航班熔斷,無法時離境, 2022 年 1 月申請延期。填表時候輸入日期是 2022 年 7 月 31 日。
1. 延期是否會直接給半年(6 個月)還是會我輸入日期 7 月 31 日?
2. 假如延期半年(到 2022 年 9 月 6 日),但現在只能買到 9 月 7 日機票,這種情況可以 9 月 6 日前 30 天申請延期嗎?(目前第一次延期指紋打,但 pending)

@Maggie 1 、 7/31. 2 、 7/31 之前申請延期,參見《I-94 過期、首次延期還未批准,能申請二次延期嗎?》

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