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居 台灣工作簽證】不須申請工作許可 |申請永久居留 |在何種情形下 |

(一) 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實繼續5年以上。
(二) 年20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有行能力。(西元2023年1月1日起,年18歲)
(三) 無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刑事案件紀錄。
(四) 有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 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其他情況,請逕洽本公司專業服務人員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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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種情形下,不須申請工作許可?

外國人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後,其身分即轉換無户籍國民,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居留,並於居留一定期間後申請定居,可後户政機關申請初設户籍,並取得台灣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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