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可以移居】護照常見問題Q |包含首辦及換發 |歡迎來到美國 |
1. Q: 我中華民國護照過期了,可以換發新護照嗎?
A: 可以。不過因為早期護照資料登錄內容新式護照,如果舊護照上沒有身分證字號,另繳交載有身分證字號户籍謄本、身分證、或户口名簿身分證明文件。請參考本處有關國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或來電本處洽詢(202-895-1812)。
2.Q: 換中華民國護照時,我需要攜帶什麼資料到代表處辦理?
A: 您需要提供兩張2×2照片、最近一本中華民國護照(如無身分證號碼 者,繳身分證、户籍謄本或户口名簿影本)、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美居留身分證明影本及護照規費。請參考本處有關國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
3.Q: 我小孩18歲,要換發中華民國護照,需要提供其他證件嗎?
A: 要。十八歲未成年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背面黏貼父、母親或監護人中華民國證件影本,並申請書第11項簽名欄位親簽中文姓名。
4. Q: 換發中華民國護照繳交相片有什麼規格?
A: 有。相片規格是「國際民航組織」規定,最近6個月內拍攝2×2護照照片大小規格,露耳朵及眉毛但露牙齒,彩色正面照,背景為白色。如需戴眼鏡,鏡片不可反光,並戴框拍照。請參考本處有關晶片護片規格。
5. Q: 我到美國,我户籍謄沒有身分證字號,可以換發新護照嗎?
A: 可以。但換發新護照之前,需到本處填寫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書(pdf檔/odt檔)式兩份,本處代送國內户政單位申請身分證字號,申請身分證字號,需4到6個星期時間。本處收到您身分證字號後,依國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換發您護照。
6. Q: 我到美國後,因為結婚冠夫姓,可以護照上修改中文姓名嗎?
A: 倘擬一併依姓名條例規定辦理中文姓名變更,若無性,建議可於返國時向户政事務所辦理後,申換新護照,以免造成護照上中文姓名國內身分證、健保卡、駕照、銀行帳户不一致,產生困擾,影響相關權益。若無返國計畫,無國內證件不一致可能疑慮,可一併申請護照駐外館處提出變更中文姓名申請,請其核轉至您後户籍地户政事務所辦理中文姓名變更後,據以申換護照。
7. Q: 我到美國後,因為結婚冠夫姓,可以護照修改英文姓名嗎?
A: 如果您所持中華民國護照是晶片護照,要修正外文姓名或是外文別名,要申請新護照,並提供有關文件證明,例如結婚證書、綠卡、美國護照或公民證。如果您所持中華民國護照有外文姓名,則可以加冠外文別名之方式增列婚後姓名,申請時請提供結婚證書、美國護照、綠卡證明文件。修正或加冠外文姓名,填寫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及加冠、條正或撤銷護照外文姓名、別名具結書 ( pdf檔/odt檔)。
8.Q: 我中華民國護照出生地為「中國」,可以修正出生地嗎?
A: 可以。換發中華民國護照時,您可以填寫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及加冠、條正或撤銷護照外文姓名、別名具結書 ( pdf檔/odt檔)修正出生地。
9.Q: 我護照遺失了,如何申請一本新護照?
A: 如果您遺失護照過期,當地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紀錄後,並攜帶身分證、户籍謄本或户口名簿配合美國居留證明及兩張照片以及$48.00美元(電報費用及護照費用),到本處辦理新護照。如護過期,警察局報案,請攜帶身分證、户籍謄本或户口名簿,並配合美國居留證明及兩張照片以及$48.00美元(電報費用及護照費用),到本處辦理新護照。請參考本處有關國人海外遺失護照,申請補發辦理方式。
10.Q: 我護照遺失了,需要本人到代表處辦理嗎?
A: 是,您需親本處辦理並本處領務秘書面談以確認人別。
前往美國需持有護照,有效期您預定停留美國時間多出六個月以上(個別國家協議提供豁免者除外)。
若您是免簽證計劃國家公民,持有免簽證計畫規格護照,準備前往美國短期洽商或探訪超過90天,符合免簽證計劃其他規定,並且透過旅行授權電子(ESTA)系統取得授權,您可能符合免簽證計劃規定。
免簽證計劃旅行人士透過ESTA取得核准前,搭乘任何前往美國飛機或船,將可能拒絕登機或登船。即使您允許登機或登船,您可能美國入境口岸面臨延誤並且有可能拒絕入境。ESTA登記只需數分鐘完成,授權只需幾秒,並且有效期兩年,除非旅客護照會於兩年內過期。這種情況下,ESTA效期只限於護照有效期。
一般而言,建議申請人自己國藉或居住國家申請簽證。只要是合法在台灣居留者,可美國在台協會申請簽證。不過,申請人決定申請地點時,考慮方便性或原居住地可能預約等候,應該考慮一點(舉例來説),是有約束力領事轄區內申請簽證。
我們不能保證核發簽證,不能保證處理時間需要多久。若申請拒,繳付申請費恕退。
每個移民簽證申請是獨立程序。即使您取得簽證,並且您目前非移民簽證,您依程序申請簽證。
需要。若您簽證,您可以同時使用兩本護照(及)前往美國,只要簽證,沒有損毀,而且簽證類別適用於您主要旅行目的。(例如:旅遊簽證,若您主要旅行目的是觀光。)同時,兩本護照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應該要。您新護照上顯示國籍該簽證所在護照國籍。
若您擁有其中一個國藉不是美國籍,您可以選擇您有任一國藉護照來申請簽證,但申請表中美國在台協會顯示所有國藉。美國公民,即使具有雙重國藉/公民身份,出入美國使用美國護照。
不論任何簽證類別,無法延長有效期。您申請簽證。
是,您填DS-160,然後攜帶一份列印DS-160確認頁,前往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您收到簽證後,請您檢查確保列印簽證上所有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如果簽證上有任何資料護照內資料不符,或是有地方,請聯絡核發機構(美國在台協會)。
簽證到期日您可以使用簽證進入美國後一日。這並非表示您可以美國停留多久。您停留時間是您進入美國口岸時國土安全部決定。只要您遵守國土安全部決定停留條件,應該沒有問題。
問題。您美國可以停留時間和條件是您抵達美國時,國土安全部官員決定,並且會註I-94卡或您護照上。這段期間,即使您簽證過期,您可以美國停留。您可以這裡找到多資訊。
您航空公司應該會您一張空白海關申報表6059B。若是全家一起旅行,需填寫一張海關申報表。
請注意,您可以利用下列下載存款單:
您可能勾選電腦中「JavascriptOptions」。某些電腦上,應先啟動存款單的設定:
如應執行其他任何步驟,存款會出現關於如何解決問題指示。請指示進行。
2019年5月31日,美國國務院了其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申請表格,要求世界範圍內大多數美國簽證申請人提供多訊息,包括社羣媒體訊息。,請參閲這裡。
”關島-北馬裏亞納羣島免簽證計劃”,要前往關島或北馬裏亞納羣島澳洲、汶萊、香港、日本、馬來西亞、諾魯、紐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南韓、新加坡、台灣、及英國公民,需要簽證,需要ESTA,但旅行前填I-736表。中國公民若填I-736表要申請進入北馬裏亞納羣島停留,需要簽證。關於關島-北馬裏亞納羣島免簽證計劃詳説,請這裡。
美國是一個開放社會。於許多其他國家,美國不會內部控制加諸於大部份旅客身上,例如當地主管機關做報備手續。我們移民法要求領事官員視每一個簽證申請人均有移民企圖,除非申請人證明並非如此。旅客取得旅客或學生簽證前,需負一些責任,證明他們會回到原居住地,美國享有無障礙旅行。
(b) 每名外籍人士(101(a)(15)條款第(L)或(V)子節陳述非移民,及101(a)(15)(H)(i)(b1)以外任何條款陳述非移民外)申請簽證/申請入境時,能使領事官員/移民官員確信其符合101(a)(15)條款非移民資格。外籍人士如為任何外國政府或任何國際組織官員或僱員,可依國際組織豁免法享有特權、豁免權及赦免權,或為具有此身份外籍人士隨員、傭人、僱員或直系親屬,不可申請或領取移民簽證,亦不得移民身份入境美國,除非此人247(b)條款規定於申請時一併簽署棄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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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領事官員來説這是一件困難工作。因為他們時間內決定某人是否符合資格領取臨時簽證。大部分案件是面談和審查申請人提出任何相關證據後決定。申請人符合美國移民暨國籍法中第101(a)(15)(B)或(F)條款,才能符合獲得旅客或學生簽證資格。如未能這樣做話,移民暨國籍法中第214(b)條款,申請人會拒發簽證。有關簽證拒常考慮基本條件,要求潛在訪客或學生擁有他或她有意圖放棄外國居住權。申請人需要展示他們外國約束力,而這種約束力會迫使他們停留結束後離開美國,從而證明該居住權存在。法律這方面舉證責任歸給各個申請人。
所謂約束力是指您生活上各方面您國家息息相關東西。約束力依各個國家、城市、及個人情況而異,例子包括:
進行簽證面談時,領事官員會地檢視每個申請,並於判斷時考慮申請人環境、旅行計劃、財務資源,以及美國海外約束力是否足以保該申請人會停留後離開美國。
移民法簽發或拒發簽證職責委任給海外領事官員。他們所有簽證個案有決定權。規定,美國國務院有權覆查領事決定,但此權力限於移民法規的詮釋,而非事實作出判決。該拒絕中爭議問題,即申請人是否國外原居住地擁有居住權,是一個事實認定。因此,唯有我們駐在外館領事官員有權解決此類有關爭議。申請人只可以透過提出具有説服力證,證明其約束力,從而影響領事官員改變先前拒發簽證決定。
美國非移民簽證準許您前往美國入境口岸(機場 / 港口)。您抵達目的地入境口岸時,負責處理入境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官員會決定您可以停留美國時間。您可以您非移民簽證有效期內,直到簽證有效期後一日,前往入境口岸。簽證有效期並非決定您可以美國合法停留時間;只有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官員可以您抵達美國時作出有關決定。
您需要等到目前簽證過期申請。即使目前簽證,您可以申請簽證。
如果您姓名更改是正式具有法律效力,透過結婚,離婚或法院命令,您需要辦理護照。您取得新護照後,美國國務院建議您申請美國簽證,以便往返美國。
只要您持有商務或旅遊簽證是,您可以使用簽證前往美國。
雖然您可以使用自己B-1/B-2簽證(或如合資格,可免簽證計畫前往)探訪您孩子,但您可以您孩子同住,除非您有自己移民、工作或學生簽證。
注意:美國在台協會要您I-129呈請書收據編號以及核准的I-797通知書影本,確認您呈請書獲批准,。請兩者同時帶來面談。
可以。沒有簽證適用於臨時工作。所有計劃美國工作申請人,其簽證預約前取得獲批准的呈請書。
美國在台協會可以接受H、 L、 O、 P、Q或R簽證申請時間是核准通知書I-797上所列工作生效日前90天。H-2A、L及R申請人之外,這些申請人只能在I-797生效日前10 天持簽證申請入境美國。H-2A申請人可以該生效日前一個星期申請入境。L及R申請人只能在他們核准的申請書有效期內申請入境。
持集體(Blanket)呈請書L-1簽證申請人,支付防偽偵查費。持個人(Individual)L、H-1B及H-2B呈請書,美國呈請人遞交呈請書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支付防偽偵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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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表格是美國政府官方表格,獲認證學校核發。計劃美國留學非移民學生有此表格方可取得F-1或M-1簽證。I-20表格是錄取證明,並且包含繳付SEVIS I-901費用、申請簽證或改變簽證身份,及獲準進入美國時用到資料。I-20表格上有學生SEVIS識別號碼,字母N開頭,其後有九個數字,印於右上方條碼正上方。
我們鼓勵您取得I-20後儘申請非移民學生簽證。您可以申請,以便能預約到來得及日期。(F及M)學生簽證可以核發給新生時間是開學日前365天之內。
如為新生,入境,不論簽證何時簽發,您可以I-20上註課程開始日期前30天內進入美國。
如果您預約安排後收到I-20,那麼您可以面談時告訴美國領事官員,您收到I-20 。
需要。您美國,您需要申請簽證,因為簽證於進入美國。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您是否需要更改身份。然而,如果您離開美國,您需要申請學生簽證以便進入美國。
持有F簽證全職學生可以尋找校園內工作,但每星期不可工作超過20時。第一年後是學生身份,申請人則可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核准下,申請校園以外工作。請聯絡您學生顧問查詢。
不論簽證何時簽發,正如DS-2019表格上説,交流訪客可以該計劃開始前30天內進入美國。
「兩年規例」是一常用術語,於美國移民法中某一章節。此章要求許多交流訪客結束其交流訪問,返回自己國家,並那裡實際居住兩年,後才可以持某類簽證(指H-1、L-1、K-1及移民簽證)返回美國。注意:您獲發 J-1 簽證時, DS-2019上於兩年規例是否適用於您,判斷。只有您後選擇申請H-1、L-1、K-1或移民簽證時會作出後決定。
有可能。只有國務院簽證處能夠授權豁免兩年規例。無論您護照上有何註記,簽證處您是否受此規例約束有決定權。如果您受兩年規例約束,您能夠取得豁免。即使您受兩年規例約束,那些在上文提及簽證外,您合資格申請旅遊簽證,或是任何其他非移民簽證。
如果您要求給予中途停留待遇,是事其他目的而非僅止過境,例如探訪朋友或觀光旅遊,那您符合該簽證種類資格,並取得適用於該目的簽證,如B-2簽證。
接觸移民人有很多錯誤認知,其中包括混淆護照和綠卡概念有認為移民放棄中國身份,兩者並衝突。移民只是取得了其他國家身份,而護照才是代表自己國籍。
綠卡對應身份是“居留權”。持有綠卡意味着持卡人擁有簽發國居留權,同時,持有綠卡可以時間內免去入境簽證。
綠卡這個詞起源於美國,因為美國居留許可證是一張綠色卡片。設計變化了20個版本,但是綠卡這個名稱保留了下來。2010年5月綠卡變成了綠色,一改之前白底加黃綠色花紋。其他國家沿用美國的説法,會本國居留許可證俗稱為綠卡。
“護照”對應身份是“國籍(外籍)”。護照(Passport)一詞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意思。是本國發給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合法證件。有哪個國家護照,代表是哪國人。換句話説,一個中國人擁有了美國護照,那麼意味着他入籍美國,成了美國公民。
來説,一個人移民了,要麼搬國家去住了,要麼常住,但擁有了這個國家國籍或者居留權。
像你住北京但有北京户口一樣,你可以移民住美國,但你要擁有美國護照,而是拿一張綠卡,不能投票選總統之外,和普通美國人什麼兩樣,這樣不用擔心有一天中國護照會收回去了。
這個世界上大部分移民國家,會有幾種居留身份,來滿足這些不想換護照但想移民過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