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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台灣人華人主要住西岸加州,東岸紐約。最近很多人考慮搬至德州, 德州近期發展迅速 。因其房價,税比,生活品質。台灣人主要以下幾個城市:

加州 洛杉磯 Los Angeles優點:美國第二城市,就業工作機會多。華人城市,很多地方可以講中文。離亞洲缺點:房價貴,華人聚集多地方,例如爾灣市IRVINE, 獨立屋single house 超過1百萬美金。人多,車多,塞車長期待華人社區,英文會。

加州 舊金山 San Francisco優點:美國公科技公司城市,軟體工程式、程式設計師之類就業工作機會多。缺點:房價貴,房屋租金貴。塞車

德州 休士頓 Huston德州 奧斯丁 Austin優點:發展迅速,大量加州高科技公司搬至德州房價,即使最近漲幅大,但。缺點:天氣熱

國務院公佈2023年6月綠卡移民排期公佈,職業移民和親屬移民停滯不前。以下是幾個 Recap:

掌握時間表,能瞭解自己要多久,並從容完成綠卡申請。

進 DOS Visa Bulletin 排期公告後,裏面怎麼有2個時間表(表A和表B),應該看哪個呢?,大家解釋一下這兩個表格意思:

「Priority Date 優先日期」,其他 I-797 Notice of Action 上看到「日期」有:

當 USCIS 收到申請後,會寄出一張收據 (I-797C Notice Of Action),告知收到案件,裏面會告知相關後續動作信息。此查找案件

USCIS 在線查找案件進度時,基本上會看到目前案件「Application Type」與「Current Status」兩個消息。

儘管有各種各卡排期測,而綠卡分配數據確實程度上説可以參考,但綠卡排期這件事中,有很多人因素和確定因素。需求和供給之外,有政策面因素和突發事件(例如新冠疫情)因素。因此,預測只能看看而已,是要看官宣排期。

求問無犯罪記錄證明現在開,有效期只有三個月怎麼辦呢?到時候排到了會作廢嗎?

請問中國國內辦理EB-1A,應該140表格提交到哪裏?是要去廣州嗎?怎麼付款呢?謝謝。

這些孩子可能離開他們祖國來到美國接受教育或工作,但是他們想念他們父母,希望他們父母能美國和他們一起生活。他們可能希望他們父母美國獲得本國獲得某些醫療服務或其他利益。

有了綠卡,父母可以成為美國合法居民。

如果您是21週歲或以上美國公民,可以為父母(父親或母親)申請綠卡。

美國移民法,美國公民父母視為“直系親屬”。

作為“直系親屬”,父母任何一年不受綠卡簽發數量配額或年度限制。因此,與其他某些移民類別是,父母綠卡需要等待排期。

關鍵一點是,只有21週歲或以上美國公民才能為父母申請綠卡。如果是綠卡持有人,但不是美國公民,沒有資格父母申請綠卡。

如下文所述,於類型“父母”情況,提交申請文件有所不同。

延伸閱讀…

歡迎來到美國: 新移民指南

我是美國公民

父母獲得綠卡申請過程始於準備和提交I-130表,即親屬移民申請表。表格I-130提交美國移民局(“USCIS”)。

I-130表外,還需要提交某些證明文件。需要提交證明文件“父母”情況而有所不同,如下所示:

如果您或父親或母親姓名發生變更,還需要提供法定姓名變更證明(例如通過結婚證、離婚判決、收養判決或法院改名判決文件)。

如果USCIS批准了I-130表格,且申請人父/母美國,父/母獲得綠卡,接下來進行移民簽證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如果父母美國(例如通過臨時簽證入境),可以通過境內調整身份獲得綠卡。

通過境內調整身份申請綠卡,可以同時提交I-130和I-485表格。您無需等到I-130表格批准後提交I-485表。因此,境內調整身份程序可能會移民簽證程序獲得綠卡。

提交I-485表時,需要提交各種證明文件,包括護照ID頁、父/母出生證明、父/母兩張美國護照大小照片、證明父/母後一次合法進入美國文件、I-864經濟擔保表格及其證明文件、I-693移民體檢報告。

I-485表格申請費1140美元。如果父母年齡78歲或以下,還需要85美元生物識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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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中文網

移民簽證: 親屬移民- 美國在台協會

美國移民局提交申請包後,3-6周內,將收到美國移民局發出的I-797接收通知(申請收據),表明申請正在處理中。那後,將收到生物識別預約通知,要求父/母出席預約,打指紋並拍照。

與移民簽證程序是,大多數父母綠卡申請免於面談。因此,父母完成生物識別預約後,他們只需等待移民局裁決。如果移民局批准了申請,他們I-485申請獲得批准後收到綠卡卡片。

即使父母有資格申請綠卡,可能會因為存在不得准入情況而導致綠卡申請拒。

《移民和國籍法》第212條,不得准入情況包括:

雖然沒有什麼可以保證,但為父母申請綠卡整個過程需要6到24個月

如果為父母申請綠卡申請拒絕,您有權該決定提出上訴。

您收到一封拒絕信,告知您如何上訴以及提交上訴截止時間。提交上訴並支付上訴需費後,案件將提交移民上訴委員會裁決。

如果父/母希望美國工作,而父/母I-485綠卡申請等待中,其可以提交I-765表,申請工作許可,而無需額外申請費用。I-765表可以和I-485表一起提交。

如果移民局批准表格I-765,父/母發放可文件(“EAD”)。然後,父/母可以僱主出示EAD卡,表面其有權美國工作。

父/母I-485綠卡申請懸而未決時,其可能考慮需要提交另一份表格是I-131,旅行證件申請。這份申請需要交申請費。I-131表可以和I-485表一起提交。

如果父/母美國,通過境內調整身份申請綠卡懸而未決期間進行國際旅行,需要提交表格I-131獲得臨時返美證(Advance Parole)授權父/母可以臨時離開美國後回到美國。但是,如果提交I-485申請之前,父/母失去身份超過180天,不要提交該申請,因為父/母離開美國後觸發3年或10年不得准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