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a簽證需要多久】面談後還需要多長時間才有結果 |2023 |美國L1簽證完全指南 |

L1簽證是另外一種臨時工作簽證, 分為L-1A和L-1B。 兩種簽證適用於管理職位或具有專業知識人員,跨國企業美國公司和海外公司之間調動。

L-1A是跨國高管或者經理人設置工作簽證,需要滿足兩個關鍵詞“跨國”和“高管/經理人”。於這兩個關鍵詞,移民局有着嚴格定義。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關鍵詞,有把握獲批,今天這篇文章,我們講解一下L-1A簽證。

一份L-1A申請涉及到“兩司一人”,即海外公司,美國公司,L-1A受益人。L-1A申請遞交者是美國公司。其中,海外公司派美國公司L1僱員是L-1A申請受益人。

海外公司,美國公司,受益人之間關係是否滿足申請L-1A條件,要以下三個方面全面考量:

此外,經營時間一年美國新設公司而言,美國公司要有經營場地。這一點並因為疫情而改變。

一個L-1A申請,以上幾個條件缺一不可。看似要求,實則暗藏玄機。Meng Law Group來大家展開來分析一下。

雖然遞交L-1A是美國公司,但是申請中涉及一個海外公司,且該海外公司和美國公司之間要有合格關聯公司關係。

L-1A定義下“關聯”公司包括:母子公司關係以及姐妹公司關係。姐妹公司包括同一個母公司控股、同一個個人控股,或者由一羣個人相似比例控股公司。

“關聯”公司關係是否符合申請條件,需要專業律師幫您關。關聯公司並不僅限於母子公司關係,限於直屬公司關係。孟小潔律師建議情況諮詢有經驗移民律師。

L-1A於美國企業形式要求是鬆,允許包括INC形式公司、包括LLC形式企業,還包括合夥、信託、基金。

受益人不僅需要擔任海外公司高管或經理人,還需要入境美國後,美國公司擔任高管或經理人職位。移民局定義,L-1A僱員需要任期體現高管或經理能力能美國公司服務。

申請L-1A美國公司可以是投入運營公司,派遣管理人員赴美工作,適用於剛剛成立美國新公司,遞交申請時候,美國新公司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租下或買下辦公場地。多具體要求,可以參考我另一篇文章 《L-1A申請“四要”“四不要”》。

如果以上四條要求您符合,那麼以下篇幅內容,會您L-1A申請有一個介紹和指導作用,

(2)Public Law 114-113,如果僱主美國僱傭了50位或50以上員工,且一半以上員工是H-1B或L-1身份,需要另外繳納$4,500

以上費用政府申請費,不含律師費用

如果想申請L-1A,有滿足上面申請L簽證四個條件材料可以着手準備了。這裏需要討論是,美國公司申請時運營情況,是一個運作超過一年公司,是成立公司,這直接影響L-1A受益人申請時長。

美國新設公司概念這裏既包括新近注資成立,運營一年美國公司,包括申請營業執照很久,但是並沒有投入運營滿一年公司。

美國新設公司需要移民局提供商業計劃書,展示接下來運營中,美國公司企業業務發展走向、企業構架、僱傭計劃、預計盈利規劃。

L-1A批准後,僱員進入美國新設公司合格員工允許停留一年。

這一年關,因為只有儘可能地落實商業計劃書上規劃,移民局證明新設美國公司未來一年中是有可能創造一個符合要求L1經理人崗位,才能接下來延期兩年申請中獲得批准。

如果是運營中美國公司,則需要遞交税務、工資、公司運營相關材料證明美國公司業務和運營狀況。合格員工L-1A申請第一次獲批時間可達三年。

於所有L-1A員工,L-1A延期申請兩年,直到該員工達到七年期限。

七年後,L-1A受益人需離開美國一年以上,才能申請L1簽證。

L1沒有申請遞交窗口限制,全年可以遞交。

受益人申請時如果入境美國,或者着手美國公司建立相關事務,要諮詢有經驗律師,注意合法工作許可問題。

美國公司法律制度下,沒有“法人代表”這個概念,會其標註營業執照上。如上説,L-1A受益人海外公司是管,美國公司擔任高管或經理人職務,那麼符合L-1A職位要求。

,L-1A關注是“高管”否,而非股東。L-1A受益人既需要是海外公司股東,需要是美國公司股東。符合L-1A要求受益人可以完全佔公司任何股份,只要符合高管或經理人要求。而擔任公司股東受益人,如果沒有證明自己同時是管,即擔任行政管理職務,是不符合L-1A要求。,如果L-1A受益人既是股東是管,這是可以。

L-1A收益人基本特點是具有管理職能。既然要顯示管理職能,那麼移民局考察一個方面,這個崗位管誰。請注意,我們這裏特地要強調是“管誰”,而不是地管了多少人。比如,管理4個客服接線員滿足L1要求,但是管理4個軟件工程師是有可能。所以,數量並起到完全決定作用,而是要進一步探究職位內容和性質是什麼。情況下,L1經理人不能管理一線員工。要管多少人,才能叫L1經理人?可以移步律所此篇文章《要管多少人,才能叫L1經理人》,文章中這個問題有詳細的説。

移民局會通過工作職責考量受益人海外職務管理屬性,經理人工作職責滿足定義四要素“管理能力”:

2) 監督和控制其他監督,專業或管理人員工作,或管理組織、部門或細分部門基本職能

3) 有權僱用和解僱或推薦這些人事行動和其他人,或者,如果他或她直接監督他人,有權組織層次結構中擔任高級職務或所管理職能有關

所有遞交移民局材料需要,,!

近年來,移民局L1類別申請,抽查審核嚴格,抽查比例攀升,是新成立L1公司抽查概率。如果自稱移民局工作人員突然來到你公司,不要,通讀這篇當《移民局來敲門:L1 申請人如何應檢查》提前準備。

L1實地抽查政策有。之前文中提到每個L1申請人要政府交500美金打假費用,資助政府組成相應打假小組,核實L1申請性。政府收取了500美金打假費用,是會消化這500美金,抽查時候,並不能抱僥倖心理。發現造假,批准的L-1身份綠卡可能會取消。如果你公司一切申請文件中提到文件,那麼抽查出問題風險減少了一半,另外一半風險如何規避?

通過我們客户抽查反饋經歷我們得知,移民局抽查方式和問題多種多樣,美國公司需瞭解並要準説受益人工作職務、工作職責、薪資、直系下屬多種問題, 説移民官會要求現場畫出公司組織結構圖,拿着表格核每位員工名字和職位,講解直系下屬工作職責細節問題考驗管理者。如果受益人公司,移民官會公司其他工作人員核實情況,很多員工情況胡亂應,惹出麻煩。 因此面可能出現臨時 “測試”,還是建議美國公司僱主和僱員自身瞭解L-1A申請內容,如果一問三不知,移民官會申請真實性打上問號。

僱主可以提前安排好合適人員接待來抽查移民局官員。如果公司有多個L1僱員,可以L1僱員以外, 安排一個專門負責管理相關事宜人員,陪同L1僱員迎接檢查。同時,如果遇到L1簽證實地考察建議僱主與自己移民律師取得聯繫。

L-1A是跨國高管或者經理人一種工作簽證。EB5投資移民審理時間延長,以及排期出現,多大陸投資人轉而考慮EB5以外方式入境美國工作,並且申請綠卡。L-1A是來陸申請人會考慮一種方式。申請人計劃L-1A方式入境美國工作,時機進一步通過EB-1C方式獲得綠卡,或者直接通過EB-1C申請綠卡。

L-1A和EB-1C區別於,EB-1C是移民申請,而L-1A是臨時非移民類工作簽證。

EB-1C是第一優先就業移民申請中一類,是有管理技能跨國經理和高管設計綠卡類別。優勢中國大陸申請人目前無排期。

EB-1C另一個優勢申請需要PERM勞工證書。PERM是需要勞工部證明,工作綠卡崗位會佔用合格美國勞動力,申請步驟複雜,如果需要瞭解夥伴可以通讀《EB2/EB3僱主支持綠卡申請三部曲》瞭解。沒有PERM限制,申請迅速,沒有排期可以辦理I-485調整身份取得綠卡。

合格L-1A受益人基本符合EB-1C申請條件。但是這裏美國公司是申請人,申請時公司美國營業滿1年以上,同時需要提供年度報告、聯邦所得税申報表審計財務報表,證明僱主有能力持續支付受益人工資。

延伸閱讀…

美國L1簽證辦理週期是多久?面談後還需要多長時間才有結果?

【2023 更新】美國L1簽證完全指南

如果人美國境外直接申請EB-1C,那提交申請前三年間,有一年高管或經理人工作經驗;如果申請人美國公司工作期間申請EB1-C, 則只需要滿足合法入境前三年內海外關聯公司服務一年要求。説如果即使你持有L-1A簽證美國工作五年了,如果你想申請EB1-C, 你需要回到海外公司高管身份全職工作一年後才能滿足條件。

很多人會問,要持有L-1A多久,才能申請EB-1C?

兩者之間沒有時間上後順序。只要符合條件申請。,如果有企業高管或經理人並沒有持有過L-1A簽證美國公司工作,可以合格美國公司直接遞交EB-1C綠卡申請。

很多中介和律師跨國經理人簽證持有者建議是,如果需要維持工作簽證或申請EB-1C綠卡,美國每年待半年。這是一個工作簽證嘛,人過來,顯然是沒有誠意了。1、美國L1簽證拿綠卡每年要美國待多久?移民局是否此問題有規定?移民局其實並沒有明確規定 L-1 簽證持有者每年需要美國待多久,移民局沒有要求 L-1
簽證持有人必需事全職工作。既然兼職不足以影響移民局這點上判斷,那麼移民局關切的點在哪裏?從過很多 L-1 簽證持有人案例,某種程度上,不是美國境內或境外待多久,而是對工作投入度。如果您工作確實需要您往返於中美之間,只要您能證明這種往返是合理工作需求,並且確保並影響美國公司運作,那麼您美國境內待了多久,不是唯一一個決定性因素。但時間是衡量投入度一個標準。L-1 本質上基於赴美工作必要性而提交,L-1 簽證持有者派到美國工作,如果美國境內時間,那麼當初辦理 L-1
意義存在了。對 L-1 簽證持有者來説,美國應該是您“ 主戰場 ”。我們會建議客户每年有一半時間留在美國佐證其 L-1 身份必要性。2、L-2依附性跨國經理人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持L-2簽證跟隨他前往美國居住。跨國經理人一年保證有時間待美國,這不僅基於自身身份考慮,是陪伴簽證安全。移民局於
L-2 簽證規定是:L-2 簽證持有者可以:1. 美居住時間限定 L-1 簽證持有者獲批簽證有效期內。2. 獲得美國移民局工作許可後可美工作。3. 參加美國全日制學習課程。4. 限制地出入美國國境。注:上述所有條件主申請人,即 L-1 簽證持有者 L 簽證為前提。這 L-2 對 L-1 依附性,倘若 L-1 出現問題,L-2 會受到影響,“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實踐中見到大量 L-1 簽證持有者國內生意考慮留在中國,而太太和孩子卻留在美國唸書、工作,以致於 L-1
身份出現問題時,導致全家受到影響案例。因此起見,L-1 簽證持有者每年能夠美國待半年,以求周全。3、移民局“突擊檢查”此外,美國移民局實地考察項目(Administrative Site Visit and Verification Program) H-1B
延伸到 L-1 了,移民局希望藉此來減少 L-1 欺詐情形。這意味着工作日任何時間,移民局官員可能突擊檢查。此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客户律師聯繫,以防過情況下“ 口不擇言 ”,導致回答對方記錄不符,影響延期或身份。然而情況過於 L-1 簽證持有者長期待中國,“ 三番兩次 ”讓人撲空。試想一下,當移民局官員多次出現在您美國公司前台,想要找您“談一談 ,前台告知方“ 他人 ”,那會是多麼讓人“ 有口辨 ”情形。事實上,哪怕 L-1
簽證持有者待美國,我們建議其美國公司找律師諮詢,做好培訓:比如指派一名專門負責接待前台,以防她不知情情況下直接來訪者拒門外;對 H-1B 及 L-1 員工進行模擬面試,確保其自己信息瞭如指掌;準備相關員工所有資料,以防出現無公司記錄可查情形。4、關於延期來説,於設立公司,即設立 1 年公司,L-1 會 1 年有效期;於設立滿一年公司,L-1 會 3 年有效期,該期限可以延長,每次延長 2 年,L-1A 多可以延長 7 年。而現實操作中,該 L-1 簽證持有人可以突破7年。見是,該 L-1 簽證持有者其有效期內境外停留時間可以追回;無需等待配額和排期,申請時間和審理時間開火箭 L-1 是移民美國一條“ 捷徑 ”,然而捷徑並非沒有“ 荊棘 ”,如
EB-5,排期排到了您拿到綠卡了,如 L-1,一不留神可能綠卡失之交臂。建議 L-1 簽證持有者作任何可能影響身份決定前諮詢律師意見,以免因小失大。

很多中介和律師跨國經理人簽證持有者建議是,如果需要維持工作簽證或申請EB-1C綠卡,美國每年待半年。這是一個工作簽證嘛,人過來,顯然是沒有誠意了。

移民局是否此問題有規定?移民局其實並沒有明確規定 L-1 簽證持有者每年需要美國待多久,移民局沒有要求 L-1
簽證持有人必需事全職工作。既然兼職不足以影響移民局這點上判斷,那麼移民局關切的點在哪裏?

從過很多 L-1 簽證持有人案例,某種程度上,不是美國境內或境外待多久,而是對工作投入度。

如果您工作確實需要您往返於中美之間,只要您能證明這種往返是合理工作需求,並且確保並影響美國公司運作,那麼您美國境內待了多久,不是唯一一個決定性因素。

L-1 本質上基於赴美工作必要性而提交,L-1 簽證持有者派到美國工作,如果美國境內時間,那麼當初辦理 L-1
意義存在了。

對 L-1 簽證持有者來説,美國應該是您“ 主戰場 ”。

跨國經理人一年保證有時間待美國,這不僅基於自身身份考慮,是陪伴簽證安全。

注:上述所有條件主申請人,即 L-1 簽證持有者 L 簽證為前提。

這 L-2 對 L-1 依附性,倘若 L-1 出現問題,L-2 會受到影響,“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

實踐中見到大量 L-1 簽證持有者國內生意考慮留在中國,而太太和孩子卻留在美國唸書、工作,以致於 L-1
身份出現問題時,導致全家受到影響案例。

因此起見,L-1 簽證持有者每年能夠美國待半年,以求周全。

此外,美國移民局實地考察項目(Administrative Site Visit and Verification Program) H-1B
延伸到 L-1 了,移民局希望藉此來減少 L-1 欺詐情形。

這意味着工作日任何時間,移民局官員可能突擊檢查。

延伸閱讀…

L-1 簽證常見問題回答

美國L1簽證拿綠卡到底每年要在美國待多久?

此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客户律師聯繫,以防過情況下“ 口不擇言 ”,導致回答對方記錄不符,影響延期或身份。

然而情況過於 L-1 簽證持有者長期待中國,“ 三番兩次 ”讓人撲空。

試想一下,當移民局官員多次出現在您美國公司前台,想要找您“談一談 ,前台告知方“ 他人 ”,那會是多麼讓人“ 有口辨 ”情形。

事實上,哪怕 L-1
簽證持有者待美國,我們建議其美國公司找律師諮詢,做好培訓:比如指派一名專門負責接待前台,以防她不知情情況下直接來訪者拒門外;

L-1簽證是一種非移民工作簽證,它適用於美國和其它國家有機構跨國公司國外分公司派遣經理級高管或專業技術人員去美國分公司工作工作簽證。 跨國公司L-1簽證申請人,而外籍員工是L-1簽證受益人。L-1簽證受益人提交L1簽證申請之前三年內,其作為申請人跨國公司海外機構(非美國境內公司)工作一年。而且該跨國公司海外機構和美國機構屬於母子公司關係。L-1簽證分為兩大類,L-1A和L-1B。

跨國公司將自己內部高級經理及高管人員派遣到美國分公司,或者是沒建立美國辦公室跨國公司管人員外派到美國進行美國分公司籌建。首次L-1A簽證有效期3年,有效期到達後可以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不得超過兩年。L-1A簽證有效期限7年。

L-1B簽證是為了讓跨國公司將具有專業知識人員外派到美國工作簽證。適用於沒建立美國辦公室跨國公司技術人才。L-1B首次有效期3年,後有一次延期機會,延期時間超過兩年。L-1B簽證效期限是5年。

1.美國境外母公司證明有足夠資金支持美國子公司維持一年以上運作。
2.L-1簽證申請者美國Full-Time工作一年以上
3.L1簽證持有人是經理,管理人員或專業人才;
4.美國公司是外國公司分公司或者有聯繫;
5.赴美人員職位和他教育和經歷有關,需要提交證明;

-美國公司和外國公司一些相關信息(報税表,持股證明,公司章程)

-可以證明員工符合高級經理、高級管理職位相關材料,或具有專業知識文憑

L1是一種非移民工作簽證,於跨國公司工作並願意作為公司內部人員調派進入美國工作員工來説,這可能是一種選擇。美國移民局可這些臨時簽證授予高管、經理或具有專業知識人員。美國國會於1970年設立了L1簽證,以便僱主能夠地將公司內部人員從外國調派到美國。此外,持有L1A簽證外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EB-1C類綠卡。

L1B簽證是另外一種選擇,適合那些具有專業知識,並且這些專業知識跨國公司利益相關。一般而言,美國移民局認為如該專業人士擁有跨國公司生產鏈或程序或國際市場利益相關高級知識,可能符合L1B簽證要求。有了這類移民簽證,持有人如果符合設立美國辦事處標準,可以進入美國設立辦事處。

獲得L1A或L1B跨國公司內部調派簽證,跨國公司和擬調派員工需滿足要求。

來説,美國公司如果符合兩個標準,有資格成為L1簽證跨國公司:

無論公司內部調動L1簽證申請人是管、經理是具有專業知識專業人士,他們需要具備多項資格要求。滿足L1A或L1B簽證要求,擬調派L1 員工應以高管、經理或專業人士角色過去三年中跨國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L1簽證申請流程第一步是填寫I-129表格,並申請表與證明文件一起提交美國移民局。美國僱主是申請人(Petitioner)。僱主可尋求L1簽證律師協助申請文件準備。

如果美國移民局確定申請符合L1簽證要求並批准申請,擬調派員工(Beneficiary)可以其原籍國美國領事館申請L1簽證。如果擬調派員工提交I-129表格時處於合法身份,並I-129表格中請求轉換身份,且提交後離開美國,擬調派員工身份將直接轉換成L1身份。但是,如果L1員工離開美國,獲得L1簽證才能作為L1簽證人員進入美國。

L1跨國公司派遣簽證第一次有效期13年,取決於L1類型以及申請公司年齡和情況。儘管如此,可以申請L1簽證延期。與最初L1申請程序一樣,申請人需向移民局提交I-129申請表以及相關證明文件。

如果一家公司一年內其外籍員工獲得10個或以上L1跨國公司內部調派簽證,或者擁有符合條件規模或資產,則可以考慮申請L1簽證一攬子申請。L1一攬子申請簽證律師可以為那些認為自己可能符合條件公司提供建議。

L1簽證是美國非移民工作簽證。這不是綠卡。然而,獲得L1A簽證(L1B簽證)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EB-1C綠卡。EB-1C稱跨國公司高管綠卡。儘管申請EB-1C綠卡不是必需獲得L1A工作簽證,但如此。

事實上,EB-1C綠卡當作是EB-5投資移民綠卡替代方案。於海外創業企業家來説, EB-1可能是一個可行移民方案。

在外國公司擔任高管職務後,外國人可以美國設公司或購買類似公司,並獲得1年L-1A簽證,從而進入美國創業。美國分公司蓬勃發展一年或時間後,創業者可以考慮美國移民局提交I-140表格,申請EB-1C跨國公司高管綠卡。

提交I-140表格只是申請綠卡第一步。獲得綠卡,L-1A簽證持有人應美國移民局提交I-485表格。如果移民排期當前,可以同時提交I-485表和I-140表。否則,等到移民排期排到才能提交I-485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