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照年齡限制】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 |旅行證件 |説明書適用於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一種。持本護照前往世界各國和各地區,並載明持照人有返回香港行政區權利。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中國公民有資格申領本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行政區政府法律簽發[註 1]。聯合出版集團旗下中華商務安全印務獲委託負責製作空白護照本。[2][3]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外交代表機關、領事代表機關和外交部授權其他駐外機關可以辦理簽發香港行政區護照事宜,但有嚴格規定和周密安排。[1]

1985年5月27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聯合聲明》(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14款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行政區政府法律,給持有香港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區護照。此條款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區基本法》第154條,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0年4月4日通過並公佈。1997年7月1日,《香港行政區基本法》生效[4]:53。

1994年5月16及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社會及保安專題小組香港行政區護照式樣進行討論。[5]

1995年10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關部門兩年研究和籌劃,聽取各方面意見,是預備工作委員會有關專題小組基礎上,參照國際慣例和世界各國護照技術,完成了香港行政區護照樣本設計和製作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關部門積極開展世界各國推介活動。[6]

1995年11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1997年7月1日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之日起,啟用香港行政區護照。外交部開始通過外交或其他途徑世界各國提供香港行政區護照樣本及有關説材料,並積極準備有關國家和地區香港行政區護照持有者免辦簽證事宜進行商談。外交部希望各國和地區積極考慮給予香港行政區護照持有者免辦簽證待遇。

1996年1月10日,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出入境和居留權問題專家小組簽署《關於簽發香港行政區護照準備工作會議紀要》。中方確認:香港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是獲準個人資料載錄於香港行政區護照資料頁上唯一機關;中國方面負責印製空白香港行政區護照,並採取措施保護照印製程序安全;以及制訂訂取空白護照、使用電腦化簽發證件和保存記錄系統方面嚴格規定。英方確認:香港政府人民入境事務處發展一套保安而獨一無二電腦化簽發證件和保存記錄系統;香港政府將制定計劃,以便做好為符合資格領取香港行政區護照申請人地簽發護照準備工作;香港政府確立評定符合資格程序,負責設計並印製有關表格。[7]

1996年3月,時任英國馬卓安訪問香港,並代表英國政府宣佈予香港行政區護照免簽待遇[8],成為首批特區護照給予簽證優惠國家及地區之一(另外兩個新加坡及西薩摩亞);同年4月,加拿大相應跟隨。

1997年6月10日,香港政府人民入境事務處派發香港行政區護照申請表並接受申請。[9]1997年7月3日,香港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發出香港行政區護照[10],當日行政官董建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財政司司長權領取編號H00000001、H00000002和H00000003香港行政區護照。[11]

200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2007年2月5日啟用香港行政區電子護照,使香港成為兩岸四地中開始簽發電子護照區域。外交部開始通過外交途徑世界各地提供香港行政區電子護照樣本、説帖、説書、電子證書説材料。[12]

符合《香港行政區護照條例》(香港法例第539章)規定下,香港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可應要求發出香港行政區護照申請而發出護照予申請人。

除非申請人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否則處長不得發出護照:

享有香港居留權人,即使《人事登記條例》登記或《人事登記條例》登記,倘需要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申請香港行政區護照,可《人事登記規例》(香港法例第177A章)申請永久性居民身分證。[14]

香港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承諾於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5個工作天內完成處理申請程序。11歲而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兒童,其申請處理時間10個工作天內。此服務承諾能否達到,視乎個別情況,以及於該段時間內收到申請數目而定。[16]

香港行政區護照規格 125 × 88 毫米(mm)(ISO 7810 ID-3),分32頁型和48頁型兩種。護照使用中文字和英文兩種文字,封面藍色軟皮,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燙金圖案和護照中、英文全稱燙金文字。護照封面內頁「請求頁」:

持證人資料及相片,使用激光刻蝕技術刻寫個人資料頁上,香港身份證號碼垂直印於相片左側。個人資料頁採用電腦可讀形式,護照機讀區設個人資料頁下方。個人資料頁各欄目的填寫方式為:

護照備註頁上,印上持照人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微縮字組成持證人相片。中國駐外國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其他駐外機關簽發護照,備註頁上有適加註。

護照的説頁上,預印以下文字:

香港行政區護照簽發,計有4個版本。4個版本封面設計大致相同,但防偽特徵、持照人相片及內容有區別。簽發版本護照同時適用,直至有效期滿為止。

1997年和2003年版採用荊花圖案香港行政區區徽荊花圖案略有,原因是護照式樣於1995年10月16日確定,當時採用了1990年4月4日《香港行政區基本法》公佈時香港行政區區徽式樣。而現行香港行政區區徽圖案,1996年8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18]

一般而言,香港入境事務處收妥申請人文件、費用及相片後﹐五個工作天內會完成護照申請程序(工作天︰星期一星期五﹐但是公眾假期除外)。

如果申請人遞交文件或相片不符合規格﹐如相片有污漬或眼鏡反光,入境處會通知申請人補交文件或相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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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本地) 説明書適用於十 …

申請證件服務站並適用於處理遺失、損毀、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或更改護照上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申請,而有關申請親身於櫃枱遞交。

如申請人是18歲以下,上面2項,還要帶備:

如屬下列情況,申請人親身遞交申請:

減省輪候時間,可透過以下方式預約申請手續:

未有預約人士,辦事處職員會即場配額制度其提供服務,到形式,直至滿額。

如申請人十六歲以下兒童或十六及十七歲未婚人士,這項申請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該兒童/申請人親身領取護照,以便申請書上簽署。

確保郵遞無誤,請投寄郵件時支付足額郵資及註回郵地址。

遺失、損毀、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或更改護照上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申請外,申請人可以辦公時間內,前往任何一間辦理旅行證件申請入境事務辦事處,申請放入該處所設投遞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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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證件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常見問題

申請香港行政區回港證須提交戴帽正面近照一張,合以下要求。各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設有自助拍照站,免費供市民使用。

入境處資料,現時已有168個國家和地區給予香港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安排。

合資格申請人,可以使用申請證件自助服務站特區護照續期,有關申請親身於櫃枱遞交。此申請方法並適用於以下情況:

申請人如是十八歲以下,需帶備:

入境事務處接受特區護照續期郵遞申請,申請人可以申請郵寄至以下地址:

入境事務處辦事處辦公時間內,申請人可前往任何一間辦事處,申請放入該處所設投遞箱內。

以下3個情況申請人,親身遞交特區護照續期申請:

申請人提交特區護照續期時,提交一張符合規格照片。如申請人並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兒童申請護照,需另外提交多一張照片。入境處要求提交一張白色背景彩色近照,相片尺寸40毫米乘50亳米、照片中下顎頭頂尺寸32毫米36毫米(申請人可以使用服務站自助拍攝照片服務提交照片)。

申請人遞交申請時,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使用郵遞或投遞形式申請,提交證明文件A4紙張影印本、申請書、相片及支票。領取特區護照時,申請人需要出示自己身份證及遞交證明文件,作核實。

年齡組別及護照頁數,費用有所不同:

18歲或以上申請人親身領取護照,領證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供核實。領取新護照時,要出示原有香港行政區護照或現有簽證身份書,以便註銷,及申請書上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