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籍護照】德國護照 |德國將簡化外國居民入籍程序放寬雙國籍限制 |如何拿到德國護照 |
你德國懷有感情,立志要成為一名德國公民?迎閲讀下面這篇文章,科普如何合理、合法地加入德國國籍。
穿着涼鞋配一雙襪子,這樣搭配好看否見仁見智,是“典型德國男人”春夏裝束一種,其他國家人偏見想法裏。
德國受地理位置和氣候影響,算不上是陽光國度,所以許多德國遊客會選擇去陽光温度地方補充一下平時裏得日照。和亞洲怕曬女性正相反,德國遊客喜歡奔有太陽地方。
能夠不放過任何日光浴機會,德國遊客有沙灘或泳池躺椅酒店裏會力爭“地盤”。歐洲其他國家人拿德國遊客打趣説,德國人會凌晨起牀,毛巾鋪躺椅上佔位置,後回去睡回籠覺,午餐過後再回來曬太陽。
雖説德國遊客喜曬陽,但於德國一年四季氣温温和,所以很多德國人温度接近30度時叫苦連天,躲進酒店空調房出來。但是大多數德國家庭沒有空調(因為沒有酷暑、需要),因此很多人不習慣空調冷風,所以空調房裏待不住幾分鐘喊着要出來。
度假期間,享用美食是假期組成。德國遊客是境外、是歐洲之外國家用餐時,會注意食物成分,點餐取餐時會説自己某種食品或佐料過敏,哪道菜裏不要添加什麼元素。
揹包到外衣到帳篷水壺,哪位遊客全套使用中國消費者俗稱“狼爪”(Jack Wolfskin)產品,這位十有八九來德國。
如果是騎車出遊,德國人成雙入騎車時,穿着大多專業,而且不乏情侶裝,要麼是頭盔,要麼上衣相似,有人自行車是男女同款。
如果説德國遊客境外旅行會“掛相”讓人一眼識出,那只是少數情況。因為近些年趨勢是,德國人多選擇本國度假,有人連家門不出,有個專門德語詞 Urlaub auf Balkonien, 陽台度假。
籠統地講,有下面幾個途徑:
一個是”拼爹”(可以説”拼媽”)。如果父母是德國人,或者父母中一方是德國人,那麼小孩一出生獲得德國國籍。這裏需要注意是:如果父母非法定夫妻關係(沒領結婚證),而擁有德國國籍是男方,那麼晚在孩子年23歲時,要通過法律確定父親身份。
一個是”拼產地”(接產地)。即便父母是外國國籍,只要孩子出生地是德國,而且父母一方德國生活時間達到8年、擁有永居(類似於美國綠卡),或者擁有歐盟瑞士之間流動協議居留許可,那麼孩子可以獲得德國國籍。這種情況下,孩子出生後擁有雙重國籍。而大部分情況下,孩子要年18歲時決定,保留德國國籍是選擇另外一個國籍。只有在一些情況下(例如另外一個國籍是其他歐盟國家、瑞士、土耳其),可以成年後繼續擁有雙重國籍。
於有意加入德國國籍人們而言,如果説,上面這兩條主要靠投胎話,那麼下面條件主要靠個人努力。滿足以下8個”硬件”條件,成為德國人:
“硬件條件”,有一些其他入籍可能,稱為”入籍”( Ermessungseinbürgerung)。例如,你是一名世界頂尖運動員,想要開始德國國家隊效力,需要等待兩屆奧運會(8年)時間。另外,娶了德國老婆、嫁了德國老公,歸入”入籍”範疇。
我們之前介紹過,德國購置房產,獲得德國合法居留身份掛鈎,談上靠買房獲得國籍了。
事實上,即便是大力宣傳投資移民南歐國家(例如,西班牙、葡萄牙),非歐盟國家投資者購置金額以上房產後,開始只能拿到定期居留許可(例如一年定期簽證),該地居住年限後可以申請永居。獲得永居一段時間後,才可申請該國國籍。
該話題,事相關業務工作德國律師費希納(Robert Fechner)2016年10月接受德國聲採訪時表示, 司法實踐中,如果一名外國人德國成立公司,他提交商業計劃書內容過, 而且如果包含”可信、主營業務相關資產投資規劃(例如德國境內倉庫、廠房、辦公室購買方案)”,那麼該商業計劃書獲得審核機構機會一些,同理此人德國居留法 21 條第 1款獲頒”獨立經營簽證”可能性一些。
,即便獲得了”獨立經營簽證”,距離取得德國國籍有路(參考上面8個”硬件條件”)。
英國Henley & Partners顧問公司對世界各國家和地區簽證規定進行研究後發佈了2016年亨氏簽證受限指數。德國護照“暢行無阻”,全球177個國家德國護照免籤。這是德國護照3年名列這一排行榜首位。
家裏看看,外面轉轉
亞洲國家當中,新加坡和日本兩國護照得到免籤機會多。173個國家允許新加坡或者日本護照持有者免簽證入境。排名第三第九國家大多歐洲國家、美國以及澳大利亞和新西蘭。
日本、韓國和美國放鬆了中國人申請簽證限制。多高收入中國人樂於前往海外享受異國旅行帶來經歷和體驗。有媒體報道稱,英國、澳大利亞國家目前考慮中國護照持有者放寬簽證限制。目前中國護照免籤國家數量50個。
柏林牆倒塌,東歐很多國家開始打開自己邊界。那時候起,東歐國家國民開始享受到旅行。2008年,捷克和匈牙利加入申根協定,成為申根區國家。亨氏簽證受限指數排行榜上,捷克、匈牙利和冰島並列排名第十。167個國家這3個國家護照免籤。
德國護照(德語:Reisepass)是發給德國國民國際旅行證件。德國護照是德國身份證和德國旅行證件外唯一官方認可身份證明文件,德國(和大多數歐盟國家)局接受其作為德國公民身份證明。作為身份和德國國籍證明,它們有助於確保國外受到威脅德國公民,得到德國領事官員(德國領事機構存在情況下,為其他歐盟成員國外交代表機構)援助。德國護照有效期10年(24歲以上)或6年(23歲以下)。作為歐盟成員國之一,德國護照持有人可於歐盟、歐洲經濟區及瑞士範圍內遷徙。
所有德國護照移民局簽發,並委託國營德國聯邦印鈔公司印製空白護照本。
德國允許本國公民持有數本德國護照(兩三本,極端情況下可達十本),規避某些旅行限制(例如一些阿拉伯國家如科威特、黎巴嫩、沙特阿拉伯、敍利亞允許蓋有以色列印章護照入境)。然而,這些額外護照有效期六年。
德國護照,於1867年10月12日開始發行[2]。然而,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早期德國護照發行才得到規範。自1923年起,以往規範發行護照全部。
而首部規範德國護照發行法律-《護照條例》,於1924年6月4日開始生效[3],有關規範可概括數項:
此外,當時不合資格申請德國護照居民(主要是持有南森護照東歐難民),需於出境旅行前申領「身份證」(實際上是簽證身份書),申請費10 RM。
受1930年代影響,導致貨幣貶值,當時德國政府決定實行外匯管制。為防止白銀外流,公民出境管制政策於1930年代實施。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於德國戰敗國,受制於盟軍軍事管治之下。因此,1945-49年間,停發德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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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代德國護照前身-西德護照於1949年開始發行。發行初期,西德管治權同盟國佔領軍手上,故西德護照同盟國高級專員公署負責簽發。直至1950年元旦起,護照簽發權移交予西德政府,並於翌年2月1日起完成有關工作。但是,英、法、美三國保留權利,時限制西德公民出入境。
1952年,西德第一部《護照法》通過,取代《西德基本法》第124條成為西德護照發行法源[6]。
除此以外,蘇聯主導下成立東德政府,相應發行了東德護照。
自1988年元旦起,西德開始歐洲各體標準,發行新版西德護照[7]。
1990年兩德統一後,西德護照的核發範圍擴大全德國,成為現今德國護照,同時《解決德國問題條約》,收回同盟國出入境管理權限。然而,免造成不便,《德國統一條》列明東德護照可使用有效期屆,或1995年12月31日為止(日期準)[8]。
2005年11月,德國政府首次發行生物特徵護照[9],適應提升保安要求。
目前簽發德國護照於2017年起發行,該國第三代生物特徵護照。
1998年發行德國可機讀護照,國名上方標註「歐洲體」
2000年版德國可機讀護照,國名上方改為標註「歐洲聯盟」
基於《德國基本法》第116條第1段,德國聯邦政府有權發行護照[10]。至於發行規定,則遵照《護照法》內容而定。
現行德國護照紙張尺寸B7(ISO 7810 ID-3, 88 mm × 125 mm),並分為32頁及48頁兩種。護照封面顏色勃艮第酒紅色,並印有燙金「歐洲聯盟」字樣、國名、國徽及「護照」字樣(德文標註)。與其他歐盟國家,德國護照封面採用精裝硬套函。
持照人資料及相片,使用激光刻蝕技術刻寫個人資料頁上。個人資料頁採用可機讀形式,護照機讀區設個人資料頁下方。個人資料頁各欄目以德、英、法三種語文標註,並以下填寫方式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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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頁底部,附有保險窗及持證人全息照片。
而個人資料頁後方,則附有保安線,並印有歐盟各成員國語文印刷「歐洲聯盟」、「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及「護照」字樣。
現行德國護照封面內頁,底部印有布蘭登堡門圖樣,而該頁內容空白[11]。而封底內頁,則附有非接觸式晶片,而上方印有説,指出護照含有晶片,應妥善保存,以免損壞。而下方,則印有「此護照屬於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財產」字樣,以及德國聯邦印鈔公司標誌印刷年月(例如03/17,代表護照2017年3月印刷)[12]。
現行護照簽證頁,其主題圖案德國國徽。此外,簽證頁附有由國徽歐盟標誌結合而成水印[13],以及布蘭登堡門紫外螢光圖樣[14]。
現行《護照法》第1(2)條[15],德國護照分為以下類別:
綜合路透社、德國《圖片報》報道,德國內政部公佈一份49頁草案,未來德國合法居住5年人應能夠獲得德國國籍,而現在要求8年。於“融入德國社會者”,例如掌握德語知識、積極事志願服務或職業崗位有出色表現者,德生活3年而不是現在6年獲得德國護照。若父母一方德合法居住5年,外籍父母這裏生出孩子成為德國人,現在後者要住8年。
目前德國若想擁有雙重國籍,需要滿足條件。草案,今後加入德國籍時,無需放棄原有國籍。德出生年輕人18歲後,需要德國國籍和父母國籍間做出選擇。於歲數超過67歲客籍勞工移民,司法部計劃取消德語書寫能力筆試,具有德語聽説能力入籍。
即上任德國新聯盟政府,三黨稱綠燈(Ampel) 聯盟於上週三公佈了協議,一改以往「德國生活方式生活」行為,發布了一份 177 頁文件,制定未來四年衝激性計劃。
因為德國本來允許單一國籍,歐盟和瑞士公民能保留原有國籍外,
所有入籍非歐盟公民,需要放棄原生國籍;
2000 年以來,如果父母其中一位德國合法居住八年,兩名外國父母子女可以同時獲得德國國籍以及他們父母國籍。
之前,這些德國居民子女年 23 歲時決定自己國籍。政府 2014 年取消了這一項要求。
然而,很多成年外國人只能拿永居身份繼續居住德國,沒有入籍德國並取得護照。
協議生效後,相信移民需要放棄原有國藉護照,同時獲取德國國藉護照。
可以入籍德國居留年份縮短到只有五年,如果有融入成就,三年。
德國人結婚外國人以外,本來只有在德國合法居留八年後,才能申請入籍。
完成融入課程,才可以減少到七年,或者德語水平於 B1 情況下減少到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