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工作經驗不連續】如果之前的工作經驗不連續 |是不是沒辦法用在EE上面了 |加拿大技術移民EE打分之工作經驗解析 |

但實際生活中,這個“1年工作經驗”包括很多情況。以下幾個問題,是我們客户問到。

“我每週工作40時,我可以累積滿1560個時但1年時候,遞交申請嗎?”

“如果我打算回國,我加拿大工作經驗是不是3年後過期了?我國內該找怎樣工作,才能加上分呢?”

想要瞭解EE中工作經驗計算方法,要明白幾個概念:

1. 滿足CEC或FSW申請資格,是進入EE先決條件。

換句話説,你第一步要考慮,不是EE能拿多少分,或是你工作經驗是否能加分,而是你是否有資格進入EE系統。

你申請移民類別,是CEC,是FSW,但不是EE。EE只是一個電子處理系統。

2. 第一個條件滿足後,EE系統會你工作經驗進行打分。

EE分數計算是這裏開始。符合要求加拿大或海外工作經驗,可以EE裏獲得應加分。

3. 收到ITA前,如申請人任何時候失去1中説入池資格,申請人EE Profile自動disqualify。

所有關於有效期計算,只有在收到ITA時候會停止。

弄清楚了這3個基本概念後,我們再回到一開始問題,EE裏工作經驗如何計算?

顯然,你回答問題是:

過去3年中,有

NOC 0, A, B類

過去10年中,有

NOC 0, A, B類(同一職位)

説,雖然要求是1年,CEC允許申請人疊加時段、職位、僱主工作經驗,來滿足“1年”要求。而FSW規定,申請人工作經驗是、並且是職位(但可以是僱主)。

如果符合上述任何一個類別要求,那麼你,你獲得進EE池子資格。

申請人A,有兩段加拿大工作經驗():

A於2018年4月回國,待業中。

A於2019年3月失去申請CEC資格,因為他不符合“過去3年中”有1年加拿大工作經驗要求。

故,A無法註冊EE,申請移民。

如果我們修改一下題目,A加拿大工作經驗調整:

那麼雖然A2019年3月失去申請CEC資格,但A可以這段工作經驗完成EE註冊,因為他符合FSW要求。

故,A可以註冊EE,可以申請移民。

延伸閱讀…

連續?不連續?EE裏的工作經驗究竟如何計算?

如果之前的工作經驗不連續,是不是沒辦法用在EE上面了。。。

登登登登,人心算來了。

你第一步需要做,上面看內容放到。上面説到要求,只是“能否進入EE”。而下面我們要説,是EE裏如何算分。

加拿大工作經驗EE裏有直接加分(圖1),同時可以綜合項加分(圖2),而海外工作經驗只有在綜合項可以獲得加分(圖3,4)。

想要EE裏獲得工作經驗加分,符合相應要求。

我們知道EE分為三個項目,是FSW(俗稱聯邦技術移民),CEC(俗稱加拿大經驗類移民)和FST(加拿大技工移民)。這裏每個項目要求是。FST因為冷門而且困難提了。

其中FSW是需要有一年帶薪0AB工作經驗。這裏一年指是一個年(12個月)內,工作總時長達到了1560個時。需要注意是,每週只算30個時,超過30個時之外時長不能記入。所以30*52周,1560時。如果是兼職工作,每週沒有那麼工作時間有辦法,只要累計達到了1560個時,可以算作一年工作經驗。

然後是,這説中間不能有gap(並意味着不能換僱主)。後是0AB工作類型,這個查NOC CODE行。有帶薪,説義工這類不行。

FSW需要一個打分,達到67符合要求,能進入EE池子裏。注意這裏説門檻要求。能進入EE池子裏並代表能邀請移民。

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EE)對工作經驗要求,主要於主申請人[1]工作年限和工作種類兩點。

於上述工作年限,這裏還有三點説[2]:

另外,工作經驗分為“加拿大工作經驗”和“非加拿大工作經驗”。於加拿大工作經驗會降低申請[3],但同時大多數中國申請人沒有加拿大工作過,所以我們這裏設申請人有加拿大工作經驗。

延伸閱讀…

加拿大技術移民EE打分之工作經驗解析: r/iwanttorun

EE系統不是一個NOC工作經驗不能累積?

如果申請人只在加拿大以外其它國家工作過,沒有加拿大工作過,那麼工作經驗會此直接加分。不過急,大多數人是如此。

“適應性因素”是EE中比複雜一項,分為“[A]教育影響”和“[B]工作影響”兩項,各自評分,用來評判:

假設申請人沒有加拿大工作經驗[3],那麼工作經驗相關[B]評分,會申請人非加拿大工作經驗語言成績交叉評分。

聽起來有點蒙圈,但不用。

來説,假設此時你雅思成績達到CLB9(即傳説中“8777”),那麼上述[B]評分中,工作年限3年以上可以直接拿到(50分),申請中比有把握;而工作年限1~3年可以拿到一半分數(25分),申請中需要其它條件來彌補。

加拿大政府通過“國家職業分類”(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以下簡稱“NOC)系統,將所有工作分門別類。宏觀上,工作種類分為5大類(這麼三六九等了,唉):

EE主要NOC 0、A、B三個大類下所有工作類型,而這三個大類,包含了我們絕大多數職業。

每個大類下面,有很多職業種類,每個種類有一個4位數編號,比如我工作NOC系統中編號是1122。可以這裏查詢自己NOC編號:

上述NOC 0、A、B三個大類下某個NOC編號工作1年申請人可以通過EE申請移民;如果工作3年,申請會有我。注意這裏所指工作年限,可以跳槽、可以,但要屬於同一個NOC編號且一年以上。

求QQ,國威,新生代:EE系統不是一個NOC工作經驗不能累積?
大家是這個情況嗎?
我下個月兩年了,不過換了一家公司。不能累積成兩年65分嗎?
不make sense啊

謝謝邀請。
要弄清楚這個問題,移民法或者憲報開始看起,我們先回顧一下FSW和CEC工作經驗基本要求。
聯邦技術移民FSW:

at least one year (1,560 hours total / 30 hours per week), continuous full-time or an equal amount in part-time,
in the same NOC skill type (0, A or B).

FSW要求1年工作經驗,但是CEC不需要,只要過去3年加起來夠一年可以。

樓主問不是這個問題,是問CRS評分系統中,加上加拿大工作經驗分數,工作要求麼?憲報是這麼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