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資金可以贖回嗎】收到再投資金應該如何處理 |再投如何造成 |美國EB5 |

移民局投相關問題沒有系統、解釋,而投資移民基金不具備基金靈活性,所以投作一個問題投資移民行業帶來了挑戰。雖然投資金中是存在許多漏洞,但美國時間2020年7月24日,美國移民局頒佈規,3年前頒佈EB-5投(redeployment)政策作出了澄清和指導。該新政當日生效,會EB-5投資人產生影響。那麼今天文章大家整理投需知道知識。

投是指因為原項目貸款或股權回贖,資金項目公司返到投資移民基金公司後,基金公司滿足移民法規政策要求,再以貸款或股權投資形式投資人資金投入到項目中行為。投移民局政策指南中是稱為(資金)進一步部署(further deploy)。移民局政策規定,申請人保持其EB-5投資資金處於風險之中,直到申請人取得附條件居留權滿2年(“維持期”)。

然而,美國移民局要求籤證積壓投資者整個有條件居留期間保持他們 EB-5 投資“處於風險之中”,直到他們 I-829 申請可以提交,這可能是原始 EB-5 投資獲得批准後多年償還了。重新部署概念現納入美國移民局政策手冊。來説,投指是EB5投資資金原來項目投入到一個投資項目中。

第一點是排期。隨著排期問題出現,投資者需要等待以往時間才能獲得臨時綠卡,眾多投資者可能面臨投資問題。排期之外,項目出售,EB-5貸款情況,會面臨一個投資問題。

第二點是“存在風險”要求。美國移民局規定投資需處於風險中,移民局政策指南中提到一個好消息,投資者獲得臨時綠卡兩年維持期後,可以收回自己投資本金。但這意味著,兩年維持期之前涉及到一個投資問題,這個時候需要滿足投資需處於風險中要求。

如果投資人持有臨時綠卡兩年,移民法角度來説了維持期要求,需要參與投。但如果沒有滿足上述要求,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 如果投資人繼續申請綠卡,以下兩種情況下基金需要投:a. 原有項目是股權投資進入到項目公司,所以像貸款型項目那樣有還款期。本金返還期只要雙方達成可以無限期延長下去。b. 原有項目雖然是貸款形式進入到項目公司,但開發商和基金公司達成協議延長貸款期。

如果沒有以上兩種情況,資金返基金後進行投。

2) 如果投資人想要退出移民申請:原則上可以要求基金管理方第一個項目結束,資金返基金公司後,償還投資人投資款。

移民局2017年7月公佈政策指南裏於投資提到了需要滿足要求和條件。因為移民局於要求和條件裡很多細節並作出定義,所以行業內律師於投資存在以下幾點共識,供大家參考諮詢。

1) 投資時需商業企業(移民基金)經營範圍內。2) 投資合理商業期限內: 情況下,12個月算是合理商業時間範圍,但申請人可以提供證據證明超出12個月作出投是合理。3) 投資和原項目區域中心(RC)涵蓋地理範圍內進行,但限於同一個目標業區(TEA)4) 投資需要“處於風險”中,但是於初始投資“chance of gain or risk of loss(存在回報機會或損失風險)”變“engagement of commerce(商業關聯)”,説於投資“處於風險”要求沒有初始投資要求嚴格。5)是否存在就業要求?行業共識是如果初始投資創造足夠就業,投資創造就業沒有要求。*明確取消了允許重投到市政債券規定

EB-5是一個基於投資移民計畫,外國投資者美國投資並美國工人創造就業機會,可以申請居留權或“綠卡”。

投資100萬美元(或50萬美元如果專案目標業區)並為美國工人創造10個就業機會移民投資者可以為自己和符合條件家庭成員獲得居留權(或綠卡)。要獲得“投資”資格,投資者項目具有風險。

該計畫有各種要求和規定,如如何計算工作、需要提供哪些檔。有兩種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或通過聯邦指定區域中心投資。直接投資時,投資者直接投資於創造就業公司。

合格區域中心需要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進行預審批。區域中心試點計畫核心目的是使投資者進行EB-5投資過程,簡化移民局審批流程,並進一步促進美國經濟增長。區域中心基本上可以承擔所有管理和創造就業崗位責任。區域中心是一個創造就業機會實體,可以像“基金”一樣多個投資者聚集一起,擁有直接和間接創造就業機會能力。

大多數區域中心專案位於目標業區,允許EB-5投資者利用投資門檻。今天大多數EB-5投資是通過EB-5區域中心進行。

問題2:通過區域中心投資時,EB-5如何運作?

選擇一個區域中心,該區域中心要確保專案符合EB-5要求。

通過EB-5區域中心進行投資時,EB-5申請人會投資於選定EB-5專案而專門設立合夥基金。該合夥基金將資金貸款形式發放EB-5專案開發商。

合夥基金職能類似於私人銀行發放建設貸款。專案開發商會基金提供一些抵押品,例如股權質押或公司擔保,保償債務。一個類房屋抵押貸款;如果你有抵押貸款,沒有還款,貸款你銀行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出售房產以收回資金。

通過該貸款,專案開發商通過專案預算支出,來創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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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資移民常見問題答疑

於房地產類型EB-5專案,施工完成,開發商將運營該專案,直到該專案達到入住率,然後進行融資或出售該項目。然後,EB-5合夥人其個人投資期限結束時長期債務或銷售收益中獲得資金償還。

EB-5合夥企業有時房地產投資基金中股權形式存在。聯繫貝林公司,瞭解關於股權投資資訊。

需要注意一點是,《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有助於保護EB-5申請者孩子,應時間申請處理。申請I-526時,孩子年齡會“凍結”,這意味著I-526申請獲得批准,I-526申請處理花費時間孩子年齡中減去。

請記住,I-526批准後,孩子年齡“解凍”,因此,如果申請狀態調整之前有額外等待時間,孩子可能會超齡。

貝林公司EB-5專家諮詢,評估您孩子“超齡”風險。

通過EB-5區域中心進行投資時,只有兩個主要EB-5投資資格要求:

合格投資者是指允許購買未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登記證券人。如果滿足以下一項要求,他們有權獲得此類購買特權:

淨資產100萬美元,包括主要住宅。淨資產計算可以包括美國境外持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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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提前撤回EB-5投資嗎? | Behring Co. Help Center

美國EB5投資移民綠卡有風險,保險公司擔保返還的項目靠譜 …

過去兩年每年總收入超過20萬美元。如果已婚,則夫妻收入需達到30萬美元。只要夫妻一方個人收入20萬美元,這夫婦需要考慮他們收入。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D條例使用該術語,指財務狀況複雜、監管披露檔提供保護需求投資者。

有時候EB-5投資者會改變主意,不想繼續申請EB-5簽證。或者,他們能夠通過美國公民結婚或其他簽證類別(如EB-1或EB-2)獲得綠卡。

雖然EB-5投資者可以通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其撤回EB-5申請意向,但他們無法5年期限結束前撤回其EB-5資本。

假設存在一個商業企業和區域中心無關第三方保險公司,那麼 EB-5 可否使用 EB-5 投資款之外資金去購買這個第三方保險,用以商業企業NCE無法償投資者投資款時保險公司替代償還該筆投資款?

可以,但是有條件:

1: EB-5 投資資金處於風險之中,並且這種保險條款並 EB-5 投資者投資於商業企業中資金構成保證贖回或擔保回購。

矛盾1:既然有保險公司承保了返投資款,如何讓投資人資金處於風險之中?

我經驗,購買保險EB5項目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你申請能否獲批現在無判斷,是個未知數,因為移民局審核時沒有案例作為參考(一事一議)。萬一來拒籤怎麼辦?移民局補料審核要求三個月,二次補料三個月,意向拒籤三個月,拒籤後行政複議要三個月。這個時候即使項目有一口氣,但是申請人死挺了,免排期失去了意義。

2:因為既然投資款保險公司承保了,怎麼保證投資款處風險之中,想法子證明保險公司到時候可能賠不起嗎?或者還款設置“先決條件”?